【轉貼】《二度就業》中年離職的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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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酸咖啡(台北市)】  2007.11.27  03:29  am 
 
   
我原來是個擁有專業執照的護理師,在職場上奮鬥了十年,也稍有成就,到了中年時才決定結婚;結婚後因為尚未適應家庭生活,便唐突的離職,以為先適應了婚姻生活再出來繼續工作也不遲。

不到一年的時間,我就準備重返職場。論經驗與工作態度,我可以很有把握的說,我的工作效率超高,判斷力準確,又因工作態度好,過去幾乎年年得到優良護理人員獎項。但不幸的是,公家的正職人員名額都被凍結了,我只好轉往私人機構求職。

我從沒想過,一位經歷豐富的護理人員竟比不上一些甫畢業的菜鳥護士。一而再、再而三,我不氣餒的硬著頭皮去應徵,但是不須等到面試,主管便直接來電告訴我,我的年齡已超過他的接受程度,即使我告訴他,我是一位多優秀的護理人員都無濟於事。

我終於知道,再豐富的經歷也敵不過年齡的條件,就業服務法立意雖良善,卻讓中年失業的我,仍飽受碰壁之苦。雇主雖不能刊載年齡限制,卻還是可以不錄取我,並毀了我的自尊心。如果他寫明了需要的年齡層,我就不須受到這麼多傷害了。

後來,我又轉往公家機關求職。面試的時候,主考官居然問我:「妳來這裡,是準備退休嗎?」我真的很氣自己年齡大了,但我離退休還有二十年哪!心中的不平與委屈誰能了解?

從沒想過,專業執照也會變成廢紙一張! 

【2007/11/27  聯合報】
 
  • 年齡問題變成中年階層的原罪了,真的是很倒楣!
    那些人最好祈禱自己不會中年失業

    雖說規定不能限定年紀但根本沒用,業者他不通知你就好,完全不影響法規規定
    影響的只是這批中年失業的人,平白被人家第二次踐踏
    台灣整個職場文化對資深員工就是沒保障,資方是永遠的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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