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該不該說

是從疾病留小的下來的後遺症
直到最近看醫生  醫生才跟我說我可以去申請殘障手冊  我也很順利的拿到。
我現在有一個助理的工作薪水大概兩萬初頭而已,我上網看了一下,公司如果僱用我的話,公司最高可以申請8000∼10000的津貼
那也就是公司實際上只付10000初頭的錢就可以僱用我了ㄟ
這樣真的很...不是滋味
我在這裡工作也已經半年多了  並沒有什麼行動不變的問題...
大家覺得我到底要不要說呢?
當助理的工作真的很雜說  接電話  打掃  打文件  重點中午還要幫忙去買便當  唉~  總覺得我的價值只剩一萬多,實在很不是滋味。
  • 你是最近才申請的吧
    但是當初公司僱用妳
    並不知道啊...
  • 為什麼要說?  你已經得到這分工作啦!
    還不如空著那個名額,讓公司領補助去錄取另外一個行動不便的人.
    這樣不是更好嗎?
  • 對阿    既然公司已錄取你
    你要相信公司看到的是你的能力
    而不是那補助的一萬元

    不如    把這錢
    給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讓需要這筆補助款過生活的人去申請

  • 我覺得版主你已拿定主意了
    那就是不想說
    既然這樣
    就忠於自己的意思
    不要說出來好了

    反正你不說
    也不拿出殘障手冊出來秀
    公司也不會發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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