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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壞運? 臨盆前被要求「請假」

懷孕=壞運? 臨盆前被要求「請假」

勞基法規定,懷孕婦女2個月的產假期間,雇主必須依法給付薪水,不過有很多老闆為了省錢,會在員工生產前藉故要求離開公司,一位懷孕9個月的陳小姐今天就出面哭訴,老闆2個月前要她回家養身體,讓她平白無故失去2個月產假,勞委會雖然說可以開罰,但罰則很輕,根本沒有嚇阻作用。


懷孕9個月,就快要臨盆的陳小姐,莫名其妙被公司老闆要求請假「養身體」,同事通風報信,才知道原來另有內情。孕婦陳小姐:「甚至會在同事面前說,唉,懷孕果然會變笨,有意無意的在那邊講,就會覺得,唉,很難過這樣啊。」

陳小姐真的不是個案!許多老闆為了「省錢」,不想付員工產假期間的薪水,常常以各種名目要求懷孕員工離開公司。孕婦陳小姐:「好像我們就有8週的就是產假,然後老闆就不想要付我們這個錢,他是想要省錢的關係,然後同事還說,老闆好像還在考慮,要找一個未婚的新人。」勞委會科長:「這個我們是違反第50條的這樣規定,處3萬元以下的罰金。」只是跟產假2個月的薪水比起來,這3萬元的罰款實在便宜多了,也難怪很多老闆都寧願被罰,如果勞委會不修法根本解決問題,在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恐怕會有越來越多「懷孕變厄運」的準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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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有一種感觸
懷孕的媽媽要堅強勇敢一點
因為我們公司也不雇用有小孩的媽媽
因為無法配合公司加班或出差
上班多年,終於明白女人會越來越現實了
因為社會是現實的,若身旁的人無法暫時依靠
真的不要輕易結婚或生育


  • 那些老闆也不想想自己打哪生出來的
    一堆自私鬼
  • 那我們公司算很好囉

    有一個同事來不到一年就不小心有了

    要生時剛好滿ㄧ年

    就有兩個月的產假

    又有一個禮拜的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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