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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西裝之狼靠利嘴 誘姦6大學女

現在人都這麼好拐騙嗎..........

其貌不揚的流浪漢林坤亮,憑著天花亂墜的口才,誘姦了六名女子。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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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淑惠╱台中報導】其貌不揚、居無定所的流浪漢林坤亮,穿著西裝鎖定年輕女子,佯稱是婚紗秀場負責人要找工作人員,把對方載到汽車旅館,進行測酒量、玩撲克牌等職前訓練,再下藥迷姦、強盜,一個月就有六名女大學生受害。檢察官昨將他起訴,求刑三十年、強制工作三年。   

不可思議
三十七歲的「西裝之狼」林坤亮,因遊手好閒,連家人都不理他,平常靠搶來的錢住旅社,沒錢了就再犯案,檢警對於他憑一套西裝,和口若懸河的口才,就能騙過被害人,都覺得不可思議。 
 
邀赴賓館測試牌技 
承辦的台中地檢署檢察官王淑月也罵他:「性侵這麼多年輕女孩,開庭時,還一副沒什麼大不了的模樣,真令人很生氣。」而林落網後,又有三、四名年輕女子與警方聯繫,控訴被林性侵。
檢方起訴指出,今年七月二十一日晚上,林坤亮騎機車在台中市尋找作案目標,他在中港路、中興街口,搭訕一名女子後,佯稱自己的公司將承攬婚紗秀,急需服務工作人員,女子表達意願後,林就帶著對方去看會場。
途中林以要測試酒量、玩牌技巧、與客人應對進退等職前訓練為由,將被害人帶到汽車旅館,還買了高粱酒、蘋果西打和撲克牌。到了汽車旅館,被害人喝下加了蘋果西打的高粱酒不勝酒力,林再拿出含有安眠藥成分的藥丸讓對方解酒。女子被迷昏後,不僅被強姦,就連數位相機也被搶走。
林在八月間,又以同樣手法迷姦、強盜五名女大學生,其中一名女子雖然拿菸灰缸砸傷林的頭,仍被林用手指強姦得逞。警方根據林坤亮買酒時被錄下的長相,以及機車車號將他逮捕後,又查出他還趁一名男子酒醉在車內醒酒時,佯稱是警察以安眠藥冒充解酒藥,迷昏對方後搶走手機、變賣。 
 
求職謹記五不原則 
林坤亮應訊時坦承和女子發生性關係,但堅稱不是強姦。檢察官王淑月認為他犯行明確,仍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強盜罪、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將他起訴求刑三十年,因林懶惰成性、四處流浪,也要求法官讓他強制工作三年。
針對此案,台中縣勞工局局長張大春表示,父母保護得太好,容易讓孩子不懂如何面對風險,而年輕人求職時一定要記得,酒不喝、不吃不明藥物、不辦卡、不刷卡、不隨便交證件的五不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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