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案害她臥軌 2狼各判逾7年

更新日期:2007/09/07  07:00  記者: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桃園縣民呂子豪、陳家慶灌醉紀姓女網友後性侵,紀姓女子卻在法院開庭前臥軌自殺,桃園地院速審速結,以呂、陳二人手法殘暴、惡性重大,昨天判決呂七年十個月、陳七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同時裁定呂、陳二人延長羈押二個月。

桃園地院調查,呂子豪(廿四歲)今年四月間在尋夢園聊天室認識紀姓女子後,知道她有憂鬱症和重症肌無力症,卻設計性侵;四月廿五日深夜,呂子豪邀紀女與好友陳家慶(廿六歲)到住處喝酒,紀女在呂、陳兩人輪流勸酒下,喝了半瓶高粱後昏迷。

呂子豪見紀女無力反抗,把她拖進廚房壓住雙手,陳家慶脫掉紀女內褲性侵,呂子豪則拿手機拍下強暴畫面,隨後以酒瓶強行插入紀女下體;二人被捕後曾說紀女長相太醜,他們沒有「性」趣,根本不想和紀女發生性行為。

桃園地院審理時,排定七月下旬傳紀女作證,但她在開庭前七月十八日晚上九點多,在桃園市建國東路平交道附近自殺死亡。

桃園地院在紀姓女子死亡後,提訊呂子豪和陳家慶,二人仍否認性侵;不過合議庭認定紀姓女子在警方和檢察官的偵訊筆錄有證據力,且檢警查扣呂子豪性侵用的酒瓶及用酒瓶插下體的畫面,也有紀姓女子手腕被壓住的傷痕、下體驗傷報告和DNA的比對、通聯紀錄等。

加上呂子豪和陳家慶各有不利對方的供述,對照紀女的證詞,可以還原案發原貌,即使被害人(證人)死亡,無法交互詰問,合議庭仍以證據充分,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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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死了,才判七年會不會太輕了!?
  • 爛死了
    7年當然太輕
    我們台灣法律跟本都是在保護壞人  沒用啦

  • 台灣的法律沉睡了。

    人權團體是安眠藥。
  • 7年當然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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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年嗎?太天真了~一定會假釋出來的,當好人有什麼用!
  • 7年太輕了!


    又會有假釋什麼的,一定關不到7年!
    毀了一個女生的一生,無期徒刑關一輩子都不夠,
    還嫌他們浪費食物!

  • 為何不直接判死刑~~~>"<
  • 判七年太少了吧!!!!!!!!

    至少要死刑.....
  • 對世界沒有貢獻已經很慚愧了,
    那麼多侵害人權的人留著是有什麼意義?
    通通槍斃吧...
  • Pocket  Candy的話:
    7年太輕了!


    又會有假釋什麼的,一定關不到7年!
    毀了一個女生的一生,無期徒刑關一輩子都不夠,
    還嫌他們浪費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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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而且證據確鑿
    他們還死不承認
  • 死刑是不用啦

    但小雞雞一定要剁掉
  • 台灣法律就是這麼爛    社會上才會有這麼多垃圾存在
  • 這樣子判
    是在鼓勵犯罪吧∼
  • 是阿人權團體都在保護壞人

    都說不能判死阿,他們會改過自新

    可是呢大部分還不是本性不改
    歹人越來越大尾
  • 真的是很夭壽,
    講一句比較難聽的,
    如果今天發生事情是這些官員的女兒,
    他們會這樣饒過這些人嗎?
    台灣一些改造槍枝的人,
    被抓到,罪還比這些性侵的人還重,
    台灣法律真的要為了這些被性侵的當事人及家屬,
    再省思拚的罪是否真的太輕了~~~

    真的很令人難過
  • 他們兩個一定不得好死
    去死啦去死啦去死啦去死啦去死啦去死啦去死啦去死啦去死啦去死啦去死啦去死啦
    現在的犯人如果殺人,應該沿街示眾,每個人吐他一口口水,在讓人亂手打死,踢死,在抓去【浸豬籠】
  • 台灣的法律沉睡了。

    人權團體是安眠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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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不知睡多久了.
    那些人權團體都是屁..
    只想什麼廢除死刑.
    廢呀.你在廢呀...
    判七年太輕了吧.
    人都死了耶.


  • 台灣法律真的爛死了

    7年?
    我拿7年跟政府換條人命看他要不要

    廢除死刑也真的太誇張
    人權團體保護人權?
    我看是保護那些禽獸權吧!!

    真的會很生氣捏.....
    自已去當看看女人!!!!!
  • 那我關7年換政府貪污或腦殘某一人一死好了..=  =
    貪污、腦殘→大家心裡有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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