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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喆保上億房產 要簽婚前協議


   
陶喆在「陶林戀」風波後即避走美國,原來是急著回去當房地產身價上億元的「包租公」,昨天為演唱會與歌迷同樂,見到歌迷送上具紀念意義的禮物,他感動地說:「音樂還是我的主業。」

陶喆在周刊報導林韋君進出家門後未久即返美兩周,要替剛買的新房子找管理公司出租。他笑說:「爸媽都不會理財,而我和房地產很有緣。」這幾年買賣了7、8棟房子,每一次都有增值,獲利百萬美元以上,目前名下還有5、6棟房子,如果全部賣掉,將獲利上億元。


這麼有錢,陶喆承認考慮過未來要簽「婚前協議書」,因為他現在累積的房地產和財富,都是交女友前自己努力賺來的,未來要給父母或孩子,「雖然要簽這個很殘忍,但還是會簽。」並強調自己目前感情狀態是單身,與林韋君也未再聯絡。


陶喆律己甚嚴,為了演唱會練沙包,把自己眼角和拳關節都打烏青了。昨天他與搶購10月台北演唱會門票的幸運歌迷同樂,有5人送上別具意義的紀念物。一名高雄女歌迷為了匯錢給台北友人買門票,竟然出車禍,在病床上醒來的第一件事,就是確認朋友收到了匯款,昨天她便把石膏送給陶喆。


另一位歌迷是從上海、南京場一路跟,也一路淋雨,送上當時被淋濕的T恤和票根;另一位為了看7月7日的上海演唱會,輾轉搭了24小時飛機,送上象徵她水腫雙腳的兩隻豬腳;有位韓國女華僑如願拿到與陶喆的合照,要送5天4夜的豪華韓國之旅;另一位男生與陶喆分享的紀念物竟是女友,因為就是陶喆的音樂讓他追到女朋友,陶喆也送了「就是愛你」這首歌祝福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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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篇報導讓我想到我不孕的表嫂,表哥已經把遺產繼
承人改成字己的親弟,他們夫妻倆也不是感情不好,目前也
都很安穩的生活在一起!
真的很殘忍阿老婆就不是家人了嗎?重點不是要肖想可以
繼承多少錢,而是在對方心中的份量跟排序原來是這樣!

  • 這樣不好嗎??

    我覺得很好啊

    避免很多未來的麻煩

    我也會這樣做的......
  • 遺產繼承人改親弟?  是有點離譜捏...
    在美國,  簽婚前協議書,  我覺得很正常
    端看協議的內容為何.  只要雙方同意,  就很合理
    (有時並不是協議女方不准拿錢,  而是協議最多能拿多少)

    但...若一分都不給,  全部給親弟...我還是第一次聽說

    若我老公..把遺產繼承人改他親弟弟
    我...沒意見
    但...我會叫他弟..每晚來陪他老哥睡覺!

    #$%#%^%^*(@#$~~~~~~~~
  • 婚前協議在美國是很正常的,而協議內容也要夫妻兩個都能接受並簽署,這也和遺產遺囑不同,請不要用台灣/亞洲的觀念和習慣來評斷。
    如果能多搜尋一下有關美國的離婚法律/規定,你或許會比較理解婚前協議的作用。

  • 婚前協議想當然而就是婚前簽的
      要雙方同意才簽啊

      不接受大不了不要結
  • 約翰走路跌倒烏青的話:

    婚前協議想當然而就是婚前簽的
        要雙方同意才簽啊

        不接受大不了不要結
    ~~~~~~~~~~~~~~~~~~~~~~~~~~~~~~~~~~~~~~~~
    +1
  • 雷打這麼低也沒屁用
    雷打這麼低也沒屁用
    麼有錢,陶喆承認考慮過未來要簽「婚前協議書」,因為他現在累積的房地產和財富,都是交女友前自己努力賺來的,未來要給父母或孩子,「雖然要簽這個很殘忍,但還是會簽。」

    =========================

    這個我也贊成
    我身邊就有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兒子壯年突然死去
    留下公司和遺產皆由老婆孩子繼承..但孩子還小
    結果死後不到一年老婆交了男友要結婚
    就和婆婆斷絕關係
    只用一句"妳兒子死了我沒丈夫..法律上沒有婆婆這個名詞"
    然後死去兒子的媽媽
    眼睜睜看兒子奮鬥一生的心血全部流入"外人(媳婦)"手裡
    老媽媽說..這個媳婦拿死人錢過好日子..她先生墓頭還沒乾(屍骨未寒)就及這教男人要結婚...
    台灣法律規定配偶是當然繼承人
    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父母要等子女死後才輪到繼承權
    所以老媽媽只能眼巴巴看兒子一生心血流落外人之手
    婚前協議遺產給某一方可能和民法規定配偶為當然繼承人相牴觸
    但是可以保障父母可以和配偶平均分遺產
  • 這在美國很常見,以免離婚的時候人財兩失。
  • 大家想太多了ㄅ 

    台灣離婚  指有損賠  沒有贍養費的問題    原則上

    所以登記誰名下就是誰的

    沒有像美國  或是德國  高的亂七八糟又不合理的 

    損賠的問題

    有聽過離婚拿配偶一半的財產ㄇ 

    台灣沒有這種事
  • 陶喆最近的新聞,  讓我對他的評價直直落
    今天還在跟我媽講,  譞好我男友不這樣

    婚前協議書是小事
    今天自由時報  報導他在愛上陶花園中講
    "最看不起女友的一通電話
    馬上就走的男人"

    "因為我愛吃, 
    所以另一半也要會煮菜.."

    沒想到美國長大的他
    腦中裝的可是5千年食古不化的思想...

    言語中極大男人...

    他感情不順  也是可預見的
  • 我覺得陶喆想簽婚前協易書沒什麼不妥
    照他講來財產也不少
    美國的離婚因為要把財產列得清清楚楚
    包括是婚前已有的財產
    跟婚後兩人的所得跟共有的財產
    再加上膳養費
    如果有小孩還要付教育費
    所以只要他的另一半願意簽
    我覺得沒有什麼不好
  • 另一方面覺得他蠻誠實的...很自信也很自戀!

    你們知道他的身高嗎?聽說超矮∼

  • 也好啦
    讓一些肖想離婚就能賺進大把鈔票的人
    有所警惕~~~~~~~
    不過贍養費還是要有的~~~~~~~
  • 其實簽婚前協議書沒什麼
    可是這是他自己私人的事    幹麻昭告天下
    女友的影子還沒看到呢!  先嚇阻人心?????

    而且此語一出,他好像把想跟他交往的女人都看成是貪圖錢財,有心機去接近他的人,這會不會有點被害妄想症
  • 自己一手一腳賺來的會想簽協議書也很正常
    他有說留給自己父母跟子女阿
    基本的道義和責任他都有做到
    老實說身為另一半我是不會去肖想拿老公甚麼財產
    畢竟不是我自己賺來的錢不想去貪
    當然前提是他也不要動我自己賺來的錢
    不過如果是那種結婚就在家當主婦完全沒收入的
    普通菜錢都要跟老公伸手要錢的那種
    真的一旦跟老公離婚突然要靠自己是蠻吃虧的
    (所以說女人婚後還是要有工作比較好)


  • To.  香草薄荷

    你同學好可憐,被當傭人了!  根本就是賣身契啊!

    可是看不懂她也簽,都不擔心被騙嗎? 




  • 我是覺得還好,能接受的就簽,不能接受就不要簽,反正也沒人拿刀拿槍逼著簽...

    如果我婚前也像陶喆一樣有錢(更何況賺那些錢的本金,好像是他們家的原本的一些房產)

    那我也會要求寫婚前協議,而且這些婚前財產,都要留給我的父母和未來的子女。

    婚後若是有財產,才是我跟我未來另一半的。(因為這才是我們雙方面一起打拼得來的)

    我結婚那麼多年到現在,我連我保險的受益人到現在第一順位還是我媽呢,第2順位是兒子...

    我是跟我老公講的很清楚,這保險是婚前就買的,我媽也幫我繳了好幾年,雖然現在是我們自己繳,但是畢竟是婚前的事,當然是我媽的,更何況那天我掛了,你也不一定能幫我照顧爸媽...
    以後若是我們自己再買的保險,那就寫老公的名字吧,畢竟是我們自己繳的。

  • 樓上有人說美國婚前協議書是很普遍的現象。這點我同意。

    不過,美國與英國是使用海洋法系,我們使用大陸法系。在概念與執行上,有許多不同。這些是要考慮的。

    陶先生是美國人,所以......

  • 陶喆最近的新聞,        讓我對他的評價直直落
    今天還在跟我媽講,        譞好我男友不這樣

    婚前協議書是小事
    今天自由時報        報導他在愛上陶花園中講
    "最看不起女友的一通電話
    馬上就走的男人"

    "因為我愛吃,       
    所以另一半也要會煮菜.."

    沒想到美國長大的他
    腦中裝的可是5千年食古不化的思想...

    言語中極大男人...

    他感情不順        也是可預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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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自從看到這則新聞後
    之前對他的印象還不錯
    現在覺得
    他好像覺得自己很有身價
    大家接近他都是因為錢
    如果這樣也太可悲的人生了

    還有林偉軍被他這樣撇的乾淨
    真是不值...........
  • 雷打這麼低也沒屁用
    雷打這麼低也沒屁用
    像陶喆這麼有錢的男人
    除了半婚協議也要辦指定繼承
    指定父母可以和配偶平分繼承權
    不要想媳婦會照顧婆婆別傻了
    自己的父母要自己照顧
    人有旦夕禍福
    萬一怎樣財產權是老婆的父母就可憐了
    尤其老婆不必守寡可以再嫁
    那你畢生心血不就白白讓別的男人享受去了
  • 連他這麼有才華的人都懷疑別人跟他在一起是為了錢(而不是才)

    他真的好可憐~~~

    這也代表他看人的眼光應該要檢討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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