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請問懂法律的人...

有一個好朋友遇到了租房子的問題,
請懂法律的人幫一下忙!

她租了一個房子,七月底到期,
但是因為有事所以在五月底提前搬離,
搬離前她私下將房子租給另一位房客,
並沒有簽訂任何契約,
當時她跟對方說明自己跟房東的契約七月底到期
如果到時對方還要續租,她再跟房東說清楚,
所以六月到七月底這段時間房東並不知道她把房子另外租給別人。

後來房東意外知道這件事,非常生氣,
他強烈要求現任房客七月底前搬離,
但是現任房客死都不願意搬,
房客表示自己十月就要出國,
希望房東多寬限兩個月,
不過被房東拒絕。

所以目前的情形是房東和房客目前有任何問題和不滿都會找我的朋友,雙方僵持不下,我的朋友也跟現任房客表達請他趕快找房子,但是因為房客堅持不搬,房東說八月底前對方如果不搬走,就會找警察,並到法院控告我的朋友。

請問,現在這樣的情形之下,
我的朋友要怎麼做比較好?
該如何自保???
  • 你朋友要啥自保??
    這件事根本就是你朋友的錯
    一般來說
    市面上買的訂型化契約(大部分房屋出租用的)
    都有寫說不可以轉租他人
    1.違約將房租轉租他人,房東有權利收回他的房屋,不論租約是否到期。
    2.你朋友並非房屋所有權人,有何權力將房屋出租他人?
    基本上你朋友根本就已經違反租賃契約
    私自把房屋轉租他人,還害的房東收不回房子(房客霸佔著不走),倒楣的是房東吧。
    如果要被告,只能說你朋友是罪有應得。

  • 看契約吧..
    上面如果有說不得轉租
    你朋友於情於理於法都站不住腳的
  • 我朋友也很後悔
    當初不應該為了怕損失租金而做這樣的事
    可是現在也沒辦法了
    只能想想看有沒有什麼辦法讓情形好轉

    現任房客還跟我朋友說
    房東就算去告
    也要拖很久的時間
    屆時他早就搬走了
    叫我朋友不用擔心
    而且
    民事法庭ㄧ般都會先叫他們庭外和解

    真的是這樣嗎?
    除了保證金
    不會有什麼損失或傷害嗎? 

  • 曬太陽的貓的話:
    現任房客還跟我朋友說
    房東就算去告
    也要拖很久的時間
    屆時他早就搬走了
    叫我朋友不用擔心
    而且
    民事法庭ㄧ般都會先叫他們庭外和解

    ----------------------------------------------
    這種想法很奇怪   
    被趕了    卻還賴著不走   
    而且  搬家會比上法院輕鬆嗎????
    說的振振有詞

  • 轉租跟分租  不一樣歐

    可能還要在斟酌一下
  • 別聽那個賴著不走的房客胡扯
    判決的時候他有沒有搬走不是重點
    重點是他曾經不搬走

    基本上你朋友可以跟他講
    你朋友祇是違反契約而已
    房東是可以告不搬走的人侵占罪的

    到底是誰比較嚴重阿
    賴著不走還說的好像自己很厲害的樣子

    要是我是那個房東
    直接告他侵占
    我跟他無租賃契約
    他住在我房子不搬走
    不是侵占是啥?
  • 同上
    我問過我男友,
    他回:該死阿∼除非和解,不然無解…
    基本上這不用懂法律的也能判斷阿…
    雖然他是你朋友…
    但不對的也是你朋友…
    無法站在同個立場為你講話
  • 基本上是你朋友錯在先
    違反契約原則的人也是他
    沒經過屋主同意就當起二房東收租金
    這種行為跟侵占沒兩樣
    房東當然有權要求你朋友房客立刻搬出去
    因為房子是房東的又不是你朋友的
    在怎麼說你朋友都站不住腳
    如果那個房客賴著不走
    到時房東是可以強制驅離房客
    被人家強制驅離弄得人盡皆知會比上法院好看嗎?

    而且說真的
    房東是可以跟你朋友要求賠償
    去打官司你朋友絕對沾不到好處
    唯一方法是你朋友趕快任叫那房客搬走
    不然鬧到最後
    如果房東請求公權力強制驅離
    把你朋友的房客東西丟出去時
    看你朋友要怎樣收拾
  • 現在的狀況是

    房東要求我朋友再簽一年的契約
    等於接下來ㄧ年我朋友要自己想辦法轉租
    而且房東還要求每個月再多一千元的房租
    押金要再多二個月
    等於我朋友必須要有四個月的押金共三萬兩千元在他那裡
    每個月還要付八千元的房租   
    一次付半年共四萬八千元
    兩個加起來共八萬一千元

    而那個賴著不走的房客則說
    她當初跟我朋友說好就是七千元
    所以她也不會多付半毛錢給我朋友

    所然我朋友有錯
    但我覺得兩邊都太過分了點
    看準了我朋友剛出社會
    房東獅子大開口
    房客則是死皮賴臉
    我可能要借她錢
    而且她還要再跟別人借

    想問問大家
    有沒有更好的因應方式?
    難道我朋友就只能這樣被兩邊吃得死死的?
  • 想問問大家
    有沒有更好的因應方式?

    ===

    沒有  因為你朋友違約再先
    ----------------------------------

    難道我朋友就只能這樣被兩邊吃得死死的?

    ===
    當然  因為他違約了啊!

    勸你朋友主動和房東談談
    提前解約又不講  按約要吐兩個月違約金
    最好的方法就是你朋友找房東和解
    自動把那兩個月違約金奉上
    讓房東消氣  然後雙方在第三者見證下簽個切結書
    事情才有轉圜的餘地
    因為一開始就是你朋友錯  再不好好跟房東談 
    恐怕就得等著收存證信函了

    至於二房客  他和房東完全沒簽約
    房東本來就有權不租

    你叫你朋友先管好自己 
    至於二房客的事  就讓房東去處理吧

  • 我朋友說如果說押金被沒收
    一切就不關她的事情的話
    她就認賠了事

    現在她擔心的是
    契約上有一條說如果沒有按時歸還房屋
    每個月要多付五倍的房租
    不過現在房子不是她在租住
    不知道她還需不需要負這些責任?
  • 要是我是那個房東
    直接告他侵占
    我跟他無租賃契約
    他住在我房子不搬走
    不是侵占是啥?
    _______________

    侵占要有侵占的故意 

    侵占跟無權佔有不同 

    不可同一而與 



    其實最好就市  房東直街請律師  請求無權佔有人  反還佔有


    現實佔有人自己去求償就好
  • 曬太陽的貓的話:
    我朋友說如果說押金被沒收
    一切就不關她的事情的話
    她就認賠了事

    現在她擔心的是
    契約上有一條說如果沒有按時歸還房屋
    每個月要多付五倍的房租
    不過現在房子不是她在租住
    不知道她還需不需要負這些責任?


    ===

    所以才叫你朋友趕快主動聯絡房東啊
    先讓房東氣消比較重要
  • 不過記得  就算要和解  也要簽切結書
    否則到時候  錢也賠了  對方還翻臉不認  就倒楣了
  • 我一直陪在朋友身邊跟她一起處理這些事情
    知道她好話歹話都跟那個房客說盡了
    對方就是賴著不搬
    到後來我朋友甚至跟房東提議再簽一年的約
    所以等這個房客搬走後
    她要再負責轉租

    但是
    房東竟然要求漲價
    八千元其實超過一般行情了
    而且還要多收兩個月的押金
  • 曬太陽的貓的話:
    我一直陪在朋友身邊跟她一起處理這些事情
    知道她好話歹話都跟那個房客說盡了
    對方就是賴著不搬
    到後來我朋友甚至跟房東提議再簽一年的約
    所以等這個房客搬走後
    她要再負責轉租

    但是
    房東竟然要求漲價
    八千元其實超過一般行情了
    而且還要多收兩個月的押金


    ===

    這件事應該是一碼歸一碼
    要看你朋友原先簽的約是怎麼講的
    如果提前搬走不告知是賠兩個月押金
    那就是賠兩個月押金  房東也不能多要

    至於二房客那部份我有點不懂
    你朋友有沒有先跟他講好租約到幾月?
    你朋友有私下和他簽約嗎?
    如果你朋友沒有跟新房客簽任何約
    新房客應該是拿你朋友沒輒
    他只能自認倒楣  必需搬走

    不要再提什麼多租一年來賠償
    不要把事情複雜化了
    就按照原約  該怎麼賠就怎麼賠
    其實房東只是在生氣而已
    你想想嘛  今天如果換做是你租別人房子
    遇到這種事  你也會生氣...

  • 又  新房客的心態錯誤 
    就算告會拖很久  但是他是穩輸的
    不要以為搬走就沒事
    還是要賠償的

    有事好好談
    賭氣是沒有用的
    不如好好跟房東談
    如果他真的十月要出國
    想多住兩個月
    請他和房東商量  可不可以讓他
    以一次把這幾個月的房租付清  請房東簽和解切結 
    讓事情圓滿落幕 

    畢竟錯在你們
    態度還這麼囂張的話
    是人都會發火的

    有話好好講
    別以為被告很好玩
  • 新房客和我朋友之間沒有簽任何約
    當初是口頭約定到八月底
    對方有提到說可能九月十月還會住      但是不確定
    我朋友當時是跟新房客說    如果對方確定要住的話    她再跟房東說說看   

    她雖然提前搬走
    但房租已經付清
    問題是她轉租給別人沒有告知房東
    契約中提到房子若沒有按時歸還要每月罰五倍的房租
    轉租的房客如果不再八月底前搬走
    算不算我朋友沒有按時歸還房子???
    我朋友是否必須負擔這樣的賠償?
  • 可能我對房東和房客都有點生氣
    發言才會讓你覺得態度不好

    但是我知道我朋友在交涉的過程中
    態度壓得超低的
    就想求和解

    只是我覺得房東後來的條件有點超過
  • 曬太陽的貓的話:
    新房客和我朋友之間沒有簽任何約

    ===
    ok啦
    那新房客倒楣  他完全站不住腳
    麻煩他拿出一點誠意
    不然他就完了

    ---------------------------

    她雖然提前搬走
    但房租已經付清
    問題是她轉租給別人沒有告知房東
    契約中提到房子若沒有按時歸還要每月罰五倍的房租
    轉租的房客如果不再八月底前搬走
    算不算我朋友沒有按時歸還房子???
    我朋友是否必須負擔這樣的賠償?

    ===

    其實房東不一定會這樣罰
    完全是奇摩子的問題
    就看你朋友怎麼處理
    "誠意"兩個字很重要
    找個懂事的長輩一起
    賠著跟房東好好講吧
    該吐的那兩個月押金肯定少不了
    至於其它的  只要你朋友態度好  其實都可以商量
    不過那個新房客也太誇張
    沒租約還趕嗆聲
    如果被告  也是他活該
    先找個大人陪你朋友  好好跟房東講
    把自己這部份解決吧

    其實新房客也是
    他要是好好跟房東提
    一次把到十月的租金給房東
    叫房東寬限  "好好講"應該也不是不行
    態~度~
    態度很重要
    做錯事還要大聲還要擺姿態  是不可能滴...

    下次記得  不要再給自己找麻煩了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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