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兔子~的話:
我覺得喜歡,愛,迷戀....是3種不同的東西。
喜歡,是打從心底欣賞一個事物。
愛,是完全的接納跟責任。最佳的例子是父母跟寵物。
我們可能不認同父母的行事作風,甚至討厭他們,久未聯絡,
但是你無法在生命中否認他們,
當他們出事的時候,你無法裝做不在乎,
當他們年老的時候,你會認為自己應該盡一份責任。
對自己的寵物也是,
我的貓生病了,我會不計一切的想救活牠,
我的貓癱瘓了,或四肢殘缺,我也愛牠如故,只求牠還活著就心滿意足,
可是很多人卻很難對自己的情人做到這樣。
有些人會在乎自己的貓肚子餓了,冷了,
卻可能無視自己的男友在雨中又餓又冷的等待。
迷戀,是對一件事情牽腸掛肚。
我們愛自己的寵物,
卻不會在上班的時候對牠朝思暮想,成天翻照片出來看,
也不會一週見不到寵物就失魂落魄,食不知味,
可是卻可能對一個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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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容易隨心情改變。
愛是永恆不變。
迷戀的感覺是遲早會消失。
可是人常常搞不清楚這3樣東西,
對著迷戀的人說:我愛你,
對著自己愛的人惡言相向,
我們可以很輕易說,我愛我的貓,
卻很難坦率的對一個人承諾,我會愛你一輩子。"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