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收到這封留言!

各位以下發言的朋友們請點閱以下三個網址,了解此事件的真相再發言好嗎?記住喔!"禍從口出,病從口入"是至理名言!

    96年8月10日此事件的報導內容如下網址:

http://udn.com/search/?Keywords=%ACB%AF%EE%A6%D1%B0%FC%BE%DF%ACB%A6a%A4W%B3%F8%AF%C8%B3Q%B2%BE%B0e%AAk%BF%EC&searchtype=overture&imageField.x=16&imageField.y=16

96年8月11日評論特稿:
  
http://tw.myblog.yahoo.com/hightree-top/article?mid=5749&prev=5789&next=5705

96.08.12日此事件的新聞報導網址: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3967335.shtml

  以下各位發言者,並不了解派報業者的辛苦,我是派報業老闆,深受此情形困擾。而且,父母親與我們所受的國民教育並包括我們所遵循的法律,不是都告訴我們,”偷”是違法的,一個八十歲的人難道不懂得"偷"的意義嗎?可憐的人偷就可以原諒嗎?如果是總統的老媽去偷,大家又會以啥標準來看待?沒有人不可憐八十歲的拾荒老婦,但看事情要就事論事,而不是用同情心來合理化"偷竊行為",而那個因報紙常常被偷,老是要打電話去跟派報單位要報紙的蔡小姐,反而成了"  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天啊!這是個啥米世界啊!是非在哪裡?真理公道又在何處?希望被偷報紙的蔡小姐沒看到您們這麼惡質的罵她,如果我是她,我會去法院告您們的!.
......................................................................

我剛收到這封留言!  我同時也是那篇文章的開版者
我幾時有對蔡小姐做人身攻擊?!
只是認為如果事實是報導這樣 
那我真覺得她很過份  !
沒想到還有人留言給我說這種話!

ps:我看到新聞報導  覺得有爭議  拿出來討論也不行?


  • 看了那則新聞,真的覺得奶奶好可憐,他的眼神真的很讓人覺得憐惜耶,年紀這麼大了,還受這種罪名......

    哎,拜托不要再讓這個社會上,心眼狹隘的人越來越多了
  • 對了  留言者還說

    真理公道又在何處?希望被偷報紙的蔡小姐沒看到您們這麼惡質的罵她,如果我是她,我會去法院告您們的!


  • 這樣是不是有一點恐嚇的成分在啊?@@甚至連"禍從口出,病從口入"都出來了!!

    而且今天就算蔡小姐的報紙被偷了,

    那她可以"私自動手翻"老阿媽的資源回收嗎?

    找到報紙還不確定是不是自己的就告老阿媽偷報紙,她以為她自己是執法人員嗎?

    法律是兼顧『情、理、法』三個要素的....連我沒學過法律都知道....

    『國中』的公民課本裡面有哦!!留言者你要不要去翻翻看?

    我想不必要做太多的解釋,大家都知道留言者想要找的"真理公道又在何處"的答案在哪裡!!

  • ★小熊貓★的話:
    這樣是不是有一點恐嚇的成分在啊?@@甚至連"禍從口出,病從口入"都出來了!!

    而且今天就算蔡小姐的報紙被偷了,

    那她可以"私自動手翻"老阿媽的資源回收嗎?

    找到報紙還不確定是不是自己的就告老阿媽偷報紙,她以為她自己是執法人員嗎?

    法律是兼顧『情、理、法』三個要素的....連我沒學過法律都知道....

    『國中』的公民課本裡面有哦!!留言者你要不要去翻翻看?

    我想不必要做太多的解釋,大家都知道留言者想要找的"真理公道又在何處"的答案在哪裡!!

    .....................................................................

    他不知道只留給我還是是只要在下面網址這篇文章有發言的人都有給留言?!

    http://www.fashionguide.com.tw/Forum/07/MsgL.asp?BoardNum=3&TopicNum=372918&Key=ilian&LinkTo=SearchNameL&Absolute=1

    坦白說  今天一早看到這留言  實在蠻不爽的  很像在跟我警告什麼!  特別還用留言功能  不會直接登一篇來做成清就好!
  • 國內是無罪推論說
    就是說一但遇到有問題的
    對嫌疑犯是以無罪推論的
    除非有明確的證據

    再來就算拿了
    在罪疑為輕的情形
    也是不起訴的
    不然路上大家隨便拿一張報紙的紙屑
    是不是每個人起訴到死
    那台灣的兩千萬人不就每個要去關嗎
    路上隨便拿個一張紙
    那就要去關
    又哪來合理
  • 一開始看到網路文章
    我就抱著看好戲心態
    怎麼說呢
    因為大家都沒吃過拾荒者的悶虧
    不曉得那種∼幹在心裡的憤怒
    更別提媒體記者應有的專業態度了

    現在資源回收者多猖狂,你能想像嗎
    東西放外面
    稍微不注意,就不見了
    被拿走的東西如果是紙箱鋁罐之類的也就算了
    被拿走的是普通人一看也知道『這不是要丟棄的廢物』

    前幾天才發生的事
    一個貓咪的鐵籠子,用鐵線綁死在柱子上
    被幹走了
    換個啤酒的紙箱子給貓咪住
    第二天也被幹走了
    我能說什麼?
    這是私人地耶∼只差沒建圍牆築欄杆而已
    我們為什麼要處於整天提心吊膽的生活中
  • 匿稱好難想
    匿稱好難想
    嗯  我們家的東西也常被拾荒者偷走
    無論是放在院子的東西(鄉下房子的院子 不是什麼騎樓)
    甚至連工廠裡也跑進去拿
    每次來拿 我們總是告誡他們說那東西是我們還要的請他不要來拿
    可是還是一再發生 連工廠的工具.鐵器都被偷
    當發現時 他們也不會像一般小偷那樣慌張逃跑
    而是倖倖然的推著他們收集物品的小車 慢慢的離開
    幾天後還是又回來了

    我們倒是沒想過要報警抓啦 不過很了解東西老是被偷的困擾
    其實新聞的寫法不同 真的會影響讀者的反應
    有人東西老是被偷而很困擾 抓到嫌疑犯 然後報警 其實是很正常的處理方式
    畢竟她也沒動私刑 先把老婦人毒打一頓 
    或開價說:給我多少錢就放你走 

    唯一不妥的地方 大概就只有她去翻老婦人的推車吧
    如果那樣做是違法的 那換老婦人也去告她好了
    反正誰都有權護自己的權益


  • 整個社會的病態啊......
    但我覺得八十幾歲拾荒婦為了賺幾個錢打開人家信箱偷報紙
    真是為老不尊
    警察不處分她,同情她窮,老...
    但是這種偷竊的行為就是不對的啊!
    不是不受處分就代表沒關係可以為所欲為
    不是窮究可以為所欲為
    這社會不是太冷漠就是同情心太氾濫
    真想幫助老婦人絕對不是罵蔡小姐而讓老婦人繼續偷報紙
    簡直是非不分

    =========================================================================

    該死的幸福的話:
    一開始看到網路文章
    我就抱著看好戲心態
    怎麼說呢
    因為大家都沒吃過拾荒者的悶虧
    不曉得那種∼幹在心裡的憤怒
    更別提媒體記者應有的專業態度了

    現在資源回收者多猖狂,你能想像嗎
    東西放外面
    稍微不注意,就不見了
    被拿走的東西如果是紙箱鋁罐之類的也就算了
    被拿走的是普通人一看也知道『這不是要丟棄的廢物』

    前幾天才發生的事
    一個貓咪的鐵籠子,用鐵線綁死在柱子上
    被幹走了
    換個啤酒的紙箱子給貓咪住
    第二天也被幹走了
    我能說什麼?
    這是私人地耶∼只差沒建圍牆築欄杆而已
    我們為什麼要處於整天提心吊膽的生活中


    ===================================================
    嗯~
    我也覺得有的拾荒的真的很可惡
    我之前修車的時候車子換下來的零件
    老板放在一邊,還放在車行�唷!
    老板一個不留神就被拾荒的拿走了
    嘖...有些零件我是要拿來當備料的!真的很生氣
  • 匿稱好難想
    匿稱好難想
    inlin0的話:
    真的!!

    哎呀~那現在是確定拾荒八十多歲老婦人有犯罪事實
    那這個討論串的fg版友不就被沒有報導清楚的新聞給誤導了?!

    在此先跟在原討論串對蔡小姐批評先道歉了

    不過我還是覺得即使是八十多歲老婦人不對
    當事者有沒有想過可以先勸導....婁勸不聽再函送警局
    畢竟八十多歲老人家可能對於有些對與錯的事情分不清楚就跟小孩子一樣
    ==========================
    那你再看看這則新聞吧

    拾荒嬤偷報  被逮還回嗆 

    【羅國甫、尹維源╱台北報導】北縣一名八旬拾荒老婦人,日前涉嫌從他人信箱拿走報紙,受害民眾報案並堅持提告。 
    老婦人辯稱,她只是撿起地上被雨淋濕的報紙,絕沒有偷東西;不過監視器清楚拍下偷竊過程,警方依法移送法辦,檢察官考量其觸犯微罪,複訊後已飭回老婦人。 

     
    警調影帶確認犯行 
    警方調查,老婦人楊周花(八十三歲)上周四走進蘆洲市長興社區,涉嫌偷竊信箱裡報紙,受害蔡姓女子當場目擊。警方勘查監視器畫面,確實拍下老婦人偷報紙,全案依竊盜罪移送地檢署。
    蔡女說,她們開清潔公司,訂購政府採購公報,若被偷對生意影響很大,曾有住戶目擊老婦人來拿報紙,勸告時還被回嗆:「別多管閒事!」她也曾多次告誡老婦人,但報紙仍不斷被偷,最後請社區主委調整監視器角度,果然拍到偷報紙的畫面。
    老婦人向《蘋果》表示,當天因為下雨,她在地上看到一份被淋濕的報紙,撿起來放在資源回收車,蔡女卻跟在後面大叫:「停住,小偷拿我報紙!」,老婦人強調,她一輩子沒做過壞事,為何要告她偷報紙。
    =================
    (曾有住戶目擊老婦人來拿報紙,勸告時還被回嗆:「別多管閒事!」她也曾多次告誡老婦人,但報紙仍不斷被偷,最後請社區主委調整監視器角度,果然拍到偷報紙的畫面。) <=這表示有勸導過了

    一開始 看到老婦人只是撿了地上的報紙 就被當小偷
    會同情她 並覺得蔡小姐的處理方式太過分 其實也是正常的反應

    但現在知道事情並不只是那樣 也就不該再批評蔡小姐了
    畢竟 如果可以同情老婦人 覺得偷個報紙都不算什麼罪大惡極的事的話
    那東西被偷而報警處理的做法 又有什麼錯?為何不能同情被偷走東西的人的心情?

    因為不想要東西老是一再被偷 對老婦人勸阻又無效
    於是請警察來處理 是她唯一能想到的做法了
    至於老婦人會受到什麼處置 罰或不罰 本來就不是她能決定的了
    那警察當初如果回說只是被偷個報紙而已 不想受理那種小案子 也是會被責備吧

    每個人能忍受的程度本來就不同 有些人可以算了 有人就是不能
    如果要求每個被害人 都要去願諒對方 那也太人本了吧



  • 以後這類的新聞文,就儘量不要回,或是等有後續報導之後再回,免得怪錯人罵錯人。
    原告的那個小姐,對不起喔,我也有錯怪你。對不起。
  • 三井負責外線內線交給趙建銘
    三井負責外線內線交給趙建銘
    一件事本來就有好幾種看法
    有的認為是蔡小姐錯
    有的人為是拾荒者錯
    無論如何公論認為誰錯
    被認為錯的一方都不該恐嚇評論者
    人家有言論自由耶
    說你錯就要告人
    我看蔡小姐也是心胸狹宰的小鼻子小眼睛..非善類
  • 匿稱好難想
    匿稱好難想
    三井負責外線內線交給趙建銘的話:
    一件事本來就有好幾種看法
    有的認為是蔡小姐錯
    有的人為是拾荒者錯
    無論如何公論認為誰錯
    被認為錯的一方都不該恐嚇評論者
    人家有言論自由耶
    說你錯就要告人
    我看蔡小姐也是心胸狹宰的小鼻子小眼睛..非善類
    ======================
    您應該沒看清楚 那則留言是派報老闆留的
    他是出來為蔡小姐說話 
    也或許因為蔡小姐的報紙常被偷 以為派報者沒送來 常打電話去他們補送
    所以老婦人的行為也造成他們的困擾 所以才會跳出來想澄清

    最後一段他是說:
    希望被偷報紙的蔡小姐沒看到您們這麼惡質的罵她,如果我是她,我會去法院告您們的!.

    所以這並不是蔡小姐想要去告人的
  • 三井負責外線內線交給趙建銘的話:
    一件事本來就有好幾種看法
    有的認為是蔡小姐錯
    有的人為是拾荒者錯
    無論如何公論認為誰錯
    被認為錯的一方都不該恐嚇評論者
    人家有言論自由耶
    說你錯就要告人
    我看蔡小姐也是心胸狹宰的小鼻子小眼睛..非善類
    ======================
    您應該沒看清楚 那則留言是派報老闆留的
    他是出來為蔡小姐說話 
    也或許因為蔡小姐的報紙常被偷 以為派報者沒送來 常打電話去他們補送
    所以老婦人的行為也造成他們的困擾 所以才會跳出來想澄清

    最後一段他是說:
    希望被偷報紙的蔡小姐沒看到您們這麼惡質的罵她,如果我是她,我會去法院告您們的!.

    所以這並不是蔡小姐想要去告人的

    .....................................................................

    放心啦  大家  !會被告的也是我  因為是我開的版!
    那個人好像只留言給我一個人而已啦!_!
  • 該死的幸福的話:
    一開始看到網路文章
    我就抱著看好戲心態
    怎麼說呢
    因為大家都沒吃過拾荒者的悶虧
    不曉得那種∼幹在心裡的憤怒
    更別提媒體記者應有的專業態度了

    現在資源回收者多猖狂,你能想像嗎
    東西放外面
    稍微不注意,就不見了
    被拿走的東西如果是紙箱鋁罐之類的也就算了
    被拿走的是普通人一看也知道『這不是要丟棄的廢物』

    前幾天才發生的事
    一個貓咪的鐵籠子,用鐵線綁死在柱子上
    被幹走了
    換個啤酒的紙箱子給貓咪住
    第二天也被幹走了
    我能說什麼?
    這是私人地耶∼只差沒建圍牆築欄杆而已
    我們為什麼要處於整天提心吊膽的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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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呀~我家隔壁的慈濟太太連問都不問就整箱抱走,問一下是基本禮貌吧
  • 我們家這邊的資源回收者,也是很過份!

    放在門口要等著給老人家的,他們也是問也不問,拿了就走,難道我們就是應該要整理好,給他們拿去賣錢嗎?如
    果是這樣,我倒不如給政府的資源回收車,好歹清潔隊也
    很辛苦的在幫我們收垃圾。

    重點是我家附近那個資源回收者才三十多歲,還和我嗆聲
    說~《大家東西都給老人家了,我有心想要投入這個事業,你們都不給年輕人一個機會。》

    哇靠,我比他還小很多歲耶!我就是不想要成全他才三十多歲,好手好腳,就那麼"遠大"的事業。





  • ㄜ~~~~傻眼
  • 三井負責外線內線交給趙建銘的話:
    一件事本來就有好幾種看法
    有的認為是蔡小姐錯
    有的人為是拾荒者錯
    無論如何公論認為誰錯
    被認為錯的一方都不該恐嚇評論者
    人家有言論自由耶
    說你錯就要告人
    我看蔡小姐也是心胸狹宰的小鼻子小眼睛..非善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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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認同+1

    為什麼要用留言方式
    真的是會讓產生很多種錯覺???
  • 反正這個社會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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