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人渣到極點

該死的人渣敗類
真想到那公園附近開扁
可惜我在台中



【何柏均、張天成╱台北報導】北縣又發生兇殘虐狗事件!一名老婦上月初在公園發現一隻兩個月大小黃狗,遭數名計程車司機持掃把圍毆,將牠打得奄奄一息後,還朝下體猛踹,造成小狗生殖器斷裂,老婦見狀上前制止,救起瀕死小狗,後經熱心民眾協助送醫,且善心醫生分文不取為小狗開刀,才撿回一命;老婦痛罵:「虐狗人實在夭壽!非常缺德!」 


 

慘無人道
對於虐狗惡行,棄犬防虐協會理事長鄭鯤英表示,民眾發現流浪犬遭虐時應蒐證,並將受虐犬送醫做傷害鑑定,可依《動物保護法》向縣市機關申請,藉公權力嚴懲施虐者。 


 
按十分鐘才排盡血尿 
老婦向《蘋果》投訴說,上月初她行經三重光興國小附近公園時,聽見小狗淒厲哀號聲,赫見數名壯漢持掃把、拖鞋圍打一隻小黃狗,壯漢對狗又踢又踹,還朝下體狂踩;她上前制止並抱起小狗,未料逞兇壯漢反指:「是妳把牠打成那樣,不是我們噢!」接著一哄而散。
受傷小狗趴臥在地,無法站立、飲食,腹部嚴重腫脹,幾天後老婦向另名張姓婦人提及此事,張婦趕緊幫忙送狗就醫;獸醫輕壓小狗腹部,血尿不斷從尿道噴出,按壓十多分鐘才將血尿排盡,張婦說:「每壓一次,小狗就哀號一聲,讓人好心疼!」所幸搶救後撿回小命。 


 
雖康復見人仍會哀號 
張婦表示,小狗因生殖器斷裂,已開刀切除壞死處,須另接導尿管,「再拖幾天,小狗就會因尿毒死掉。」術後獸醫還拒收醫藥費,令她們感動不已;小狗雖逐漸康復,但只要見人靠近就會哀號,連撫摸也會嚇得尿失禁,「不知會不會好起來?」
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秘書長黃慶榮指出,立法院已新修通過《動物保護法》第三十條第二款,明定虐待動物造成重傷或死亡,將處一萬至五萬元罰金,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他呼籲尊重生命,「沒人有權虐待動物」。
  • 好可憐喔~~
    我看到眼淚都掉下來了,
    他們真的是人渣,
    會有報應的!
  • 么瘦骨耶      有沒有辦法查到那附近的司機名字啊??
    我要拒搭小黃!!!!還有謝謝那位見義勇為的婆婆
  • 我剛剛有找到照片---------->
    可憐的孩子

  • 那幾名計程車司機沒良心耶
    都不知道尊重生命的重要性
    真是枉費
    生而為人
  • 不懂為什麼要這麼對待狗狗~~

    心裡變態!!!
  • 社會不
    社會不
    剛剛有打電話去防疫所反應
    他們說他們有陸續接到民眾反映此事
    但是沒有證據
    也只能對那些人"道德勸說"
    我不懂
    狗受傷
    阿婆目擊
    為何這樣不算"證據"
    在美國ASPCA光是目測狗的情況
    再依照地緣環境就可以將虐待動物者繩之以法
    我實在不懂台灣法律成立的用意了.......

    越想越氣
    真想烙人去那裡對那些沒水準的來個真正的道德教育
  • 這種人真的應該受到嚴重的咒詛!!!  太可惡了!    怎麼會變態到這種地步!

    政府也無能處理此事??    陳水扁的案子也搞不定!!

    什麼社會....
  • 心都糾在一起了…
    為什麼要這樣對小狗呢!
    牠做了什麼事,需要這樣傷害牠!
    這些人會有報應的!
  • 馬滴~~~
    最好全部抓去關一關
    然後在裡面也受到同樣的虐待

    還有一堆政治官員只會為了自己利益著想
    希望你們會有現世.....

    (生氣ing)
  • 心很痛說
    沉重  沉重  沉重...
  • 每次看這樣的文章都一次又一次的無力感
    難道動物的生命不該被尊重被保護嗎,心很痛
    很希望能有嚴刑峻罰對待這些變態
    但台灣的法律連人都保護不了,對動物。。。我想這還是一條很遠的道路
    好無力。。。只能詛咒這些人渣能夠以最痛苦病態的方式得到報應!
  • 公權力已經沒屁用
    就靠我們一些民間力量.....
    社會敗壞
    人人壓力大就把情緒發洩在弱勢的團體上
    偏偏公家機關又一切要"按程序""講證據"才能嚴辦

    整個很度爛
  • 小黃狗也太衰了吧
  • 這些人真的該死
    狗也是生命阿
    台灣位什麼沒有辦法向國外一樣
    有好的制度去保障動物
  • 壞事做多了七月跑不掉
  • 看了覺得好想哭
    這些人真壞
    還好世界上還有好心人
  • 希望他們今天沒有生意,開車開到一半爆炸!!車毀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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