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遭性侵尋短案 檢將求重刑

網友遭性侵尋短案  檢將求重刑
  更新日期:2007/07/27  07:10  記者: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桃園縣紀姓女子被性侵後自殺,形同證人死亡。桃園地院表示,本案證據蒐集完整,不影響審判,公訴檢察官認為被告間接害死紀女,將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桃園地院指出,證人死亡雖然無法做交互詰問,不過證人生前在警訊和檢察官偵查中的陳述,只要具結,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仍然有證據能力。不過,目前兩名被告仍不知道被害人死亡,法官將在下次開庭時告知,並裁定不與紀女做交互詰問。


另一則篇相關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726/2/hv8y.html

===========================
今天看到這個新聞真的很難過,一開始看到【桃園縣紀姓女子被性侵後自殺,形同證人死亡。】這句話時,想說不會因為這樣那二個渾蛋就無罪吧,還好不影響判決

該怎麼說?被害女子有憂鬱症,而且那二個渾蛋也知道,為什麼有人就是以讓人痛苦為樂,想到這種人不過關個幾年,就可以假釋出獄,也難怪那些壞人根本關不怕
  • 感想.....
    感想.....
    搞不好又有人會說是女的自己有憂鬱症才會自殺。但我覺得若不是被性侵,憂鬱症的人是不可能沒事自殺的吧。

    因為以前徐子婷事件,就有人說徐有憂鬱症的關係。但我覺得她男友白白被徐發現劈腿後還是悠遊於兩女之間、絲毫不顧徐的痛苦。
    要嘛就跟徐分要嘛就跟另一女分,眼看自己的女友痛苦還繼續下去,真殘忍。
  • 台灣的重刑..能多重...那些人一定又會上訴,之後又可以減刑,真的覺得台灣這麼亂都是因為所謂的人權...
  • 為什麼總是有些女生認為跟網友出去很安全呢?

    為什麼她們總是認為可以相信男生網友呢?


    說實話大部分男網友要求約出去見面,就是代表著有想要幹嘛的意味吧!要不就自己有點心理準備會發生什麼,要不就是不要出去,因為不是每個網友都直得信任啊!

    這件性侵案讓我覺得這女生真的很單純很可憐!兩位男網友真的好可惡,事後還得了便宜賣乖,說她醜、沒性趣等等的話,真的很可惡!
  • 變態
  • 怎麼台灣每天都有這種新聞......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