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ppyjenny 2007-07-12 22:21:08 有懂法律的人嗎? 因警採証到錯誤之刮地痕.車鑑會判我為肇事主因 本人為原告.因摔車受傷.但於收到車鑑報告後.才知道員警採証到錯誤之刮地痕(別的車禍造成的刮痕).而車鑑會又因此錯誤之刮地痕作出錯誤判決.認為本人變換方向為肇事主因.請問要如何提出員警之採証是錯誤的?我弟當天有至現場拍照.有拍到真正的刮地痕.但因刮痕不很深.可否為有力證據?警方繪製之交通事故現場圖.其採證之刮地痕之終點離我的機車滲露出來的油漬點有2.8公尺遠之譜.顯然不合理.是否可因此理由提出對警方證據的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