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例~~ 企圖襲胸的色狼只摸到肋骨,說不算性騷擾而不起訴

摸肋骨不算性騷? 檢不起訴襲胸狼 

記者:李葆仁          攝影:李讚盛        高雄報導 

高雄縣一名女子被一名男子尾隨跟蹤伸狼爪,婦人機警避開,嫌犯只摸到肋骨,不過承辦的檢察官卻認為,嫌犯只有摸到肋骨,沒有碰到被害人的胸部,不構成猥褻罪,不起訴處分,民眾聽到,都覺得不可思議。 

襲胸之狼伸狼爪,還好被害人機警避開,最後只摸到肋骨,不過承辦的女檢察官認為,嫌犯沒觸碰到被害人的胸部或身體其他的隱私處,沒達到讓人興奮或滿足性慾的程度,不構成刑法的強制猥褻罪,跟性騷擾防制法的強制觸摸罪,最後決定不起訴襲胸狼,民眾都覺得不可思議。

肋骨跟胸部,幾公分的距離,成了檢察官考量的重點,肋骨不算重點部位,檢察官的認定,讓襲胸狼逃過法律制裁,只是身體遭陌生人侵害的被害人,心裡的創傷,同為女性的承辦檢察官,不知道能不能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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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看法為何?? 

我覺得有點扯,這樣就不算性騷擾啦??
那以後女生的人身安全還有何保障??
  • 肋骨!!?

    有點扯!!
  • 所以以後要是被性騷擾都不可以躲的囉?
    因為一定要被摸到重點部位
    然後加害者有性興奮才可以告加害者嗎?

    看到這個判決真的很生氣!!
  • 多找幾個人去摸那位女檢察官的肋骨吧
  • 只能說那個女檢查官的敏感帶
    只有2個圓點
    而且絕不會是肋骨
    除了那個地方
    那她要不要給色狼摸一下=  =
  • 沒天理....
  • 我今天有看到這篇新聞
    摸到肋骨就無罪阿
    那被人摟腰也不能告性騷擾囉?頸背被人親呢?呼氣吹耳朵呢?聞頭髮呢?
    什麼跟什麼阿~爛判決!
  • 我想請問一個沒氣質的問題
    那如果我想對一個男生吃豆腐
    結果失手只摸到"海邊"
    這樣算不算性騷擾

    這個法官判的很奇怪
    犯案意圖明顯
    雖然失手但有動機啊!?
    不關不罰不治療
    難道一定要等他摸到才關喔!?
    怪怪的判決
  • 寶子媽,
    你這樣叫沒氣質?
    我的問題會更沒氣質  XD
    就是...

    不管我摸哪,摸完只要說"我沒爽到"是不是就叫未遂阿?

  • 會不會那個女生沒胸....

    =  ="

    開玩笑的..

    只能說  很瞎

    都已經犯案了  更何況  受害者應該不是"自願"被碰到

    吧?  都摸了還說沒罪  不管哪裡  只要她不喜歡被碰到

    都該算有侵犯吧  除非她自願  肋骨離胸部是多遠?

    那下次不就給色狼摸到爽在報案=  =?
  • 沒天理+1
    鞭刑什麼時候才會通過.....
  • 沒天理+1
    鞭刑什麼時候才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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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不是閹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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