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有些朋友讀了這個故事,關心發訊息來,想知道我是否安好。快快忘了吧,這種事。他們擔心地說。
我失笑,我很好哪。其實會把這件事寫出來也只是偶然,在論壇上看到一個女孩子因為過去一段不太美好的感情而對新戀人抱著懷疑的態度,忍不住犯了囉唆的毛病,跟她說,過去受的傷害和眼前這個人完全沒關係,不需要讓他來承擔。順便雞婆說了自己的故事,本來只想簡述,沒想到莫名其妙越寫越長。
距離當初詭異的分手事件已經六年多,被驚嚇被傷害的陰影老早就散得乾乾淨淨。說老實話,我連那人面目怎生模樣都已不太記得,即使在街上相遇也未必認得。而那些 X, R 等誤過我的人,現在也不過是路人甲。該說我是過度豁達還是老年癡呆提前到來?
至於有無留下後遺症,答案是否定的。我並沒有因此事而對人失去信心,認為全天下的男人都不是好東西,朋友有一天可能會來害你。除了頭一兩年餘悸猶存稍微自閉外,朋友照交,戀愛照談,只是不再那麼死心眼。戀人與友伴,合得來不合則去,人生貴適意,何必執著於一段不快樂的關係?
What doesn’t kill you makes you stronger. 也就是因為倒了八輩子楣遇上這傢伙,我現在才能有如此旺盛生命力兼打不死捏不爛的無賴體質啊。好處是,一開始下場就碰到這麼高段的,那種小咖想來騙大概一百公尺之外就可以把他們看透透。以為誰都騙我得倒?我可是名家訓練過的。而且有時生活碰到些許不順會想,連這種事情我都挺過來了,沒什麼難得倒我的。
出乎意料的是,我這個故事還造福不少青春少女。有一個朋友曾經對我懺悔,雖然他一開始答應我不告訴任何人(那是事發當初草木皆兵不知道哪裡還有叛徒之時),但是剛好班上有不受教的同學,被男友拋棄每天如喪考妣,又要尋死覓活,他一怒之下大聲呵斥,跟她說了這個故事,最後還加註腳,
「你看看!我朋友遭遇到這麼可怕的事情都勇敢的站了起來,你碰到這點小事算什麼?要振作啊!」
勇敢的站了起來 ….. 怎麼,我是革命先烈本週精選教材嗎?不過據說蠻有效的,所以他每次碰到有人失戀痛不欲生時就會拿出來講課一下。我該向他們收費的。
(猴話時間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