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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 工作 / 勞基法求助~~~拜託急啊

拜託各位有經驗的或是知道的大哥大姐回答一下
在下感激不盡

6月1日到新公司上班,算算也做了4天
新公司的有一些政策和當初我預期的不一樣
應該說我可能不適合新公司的文化吧
如果我這幾天有離職的打算,這樣我領的到錢嗎?
還是ㄧ定要撐過1星期才有?

因為我還沒有加勞健保,所以領的到錢嗎?
另外,新公司有發給我ㄧ張員工保證書
要寫2名保證人,上面說如果有做任何危害公司的事情
或是公司覺得你不適用,公司有權決定你走路,你願意放棄上訴的權利

請問一下,這我要簽嗎?
如果不簽,是不是會影響到我的離職?
拜託各位解答一下吧

謝謝




  • 這個基本上還是要看各公司規定
    我們公司是規定要做滿七個工作天才有薪水可以領
    這和有沒有勞健保沒有關係

    而且為什麼你已經在公司上班四天了還沒有加勞健保
    法律規定上班到職第一天就要加保了
    這樣你們公司有違反規定哦

    至於保証書的話
    那是沒關係的
    你離職的話對公司有任何危害嗎?
    那個保証書只是簽心安的
    現在幾乎所有的公司都需要簽保証書
    所以不用緊張
  • 簽保証書和遣散費沒有關係

    但是如果你進公司時
    公司有講明三個月試用期的話
    那你在三個月內被Fire的話,就沒有遣散費
    (雖然大家都知道沒有試用期,不過...有些公司還是會有這種試用制度)

    如果沒給遣散費的話
    可以到勞工局告發
  • 另外辦勞健保時,不需要另外繳交其他文件

    通常加保的資料
    從新進人員資料中就可以取得了
    ex:身份証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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