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家庭教育

工作 / 續:我離職時只有用簡訊方式告知雇主,這樣可以領薪資嗎?

我要說明的是,這家公司也不是什麼公司,只不過是婚紗個人工作室,上班沒有打卡,沒有幫勞工保勞健保,上班沒什麼事情做~
我進去後才知道他們連合法登記都還沒完成是等我離開後我自己去查才知道他們後來才有登記完成,之前已經被客人投訴過了~
至於薪資一個月只有1萬,且每次老闆上班遲到都不打電話來跟員工說,都要我自己打過去問,等門至少要半小時,而且更誇張的是我那天決定要走的時候,另一個同事就已經把我的東西都集中在一區了,先前我根本沒說要離職,他是有感應喔?我承認傳簡訊很誇張,但是我覺得是雇主自己處世的態度讓員工覺得可以隨便,況且他自己也回傳答覆說離職OK!我覺得應該是給我自己一次教訓吧!以後找工作要張大眼睛,不要白白浪費自己的時間
  • 看到你第一個話題時我也覺得很誇張
    竟然還有簡訊離職的
    難道老闆也是以簡訊通知你上班的嗎

    可是既然他也回覆OK就表示你們已達成共識了
    就應該要付薪水
    建議簡訊不要刪
    回去向他要,如果他不給
    問清楚為什麼不給
    不合理就去找勞工局投訴
    儘管薪水不多也是自己辛苦賺的
    憑什麼給他好康
  • 我認為
    他怎做是他家的事
    你還是應該要做好你應該做的事

    因為你這樣子做
    對自己也沒有好處
    別人會怎想

    雖然說那公司很差
    但~你還是應該要造程序走

    希望你可以領到薪水啦!

    有沒有領到要回來說ㄛ~
  • 他是老闆
    妳是員工
    妳永遠不可能以老闆的方式比照辦理
    這是妳應該明白的一點

    既然他回傳離職OK
    那妳就問他為什麼沒發薪水啊
    妳說那家公司規模不大
    我想老闆很多都不會照勞基法走
    妳只好自求多福了

    還有
    不管那家公司多爛
    妳還要做到基本的原則
    離職還是要辦得清清楚楚的
    不然到時人家扔一點黑帳讓妳揹
    妳就百口莫辯
  • 如果我是老闆  說真的  我不會想支薪給你...
    你用簡訊告知  就已經是不負責任了  你沒交接  對其他人怎麼交代?
    如果公司制度把你這樣情形當曠職論  那  你薪水就被扣光了...之前做的不就白工...
    以後別這樣了...對你自己真的不好...
    還有  老闆要做些什麼  是她的事...你只要做好自己份內的事就好了...

    我之前有待過一家公司  也是沒打卡...勞健保他也沒幫我保...
    我提出了離職申請  老闆也同意了
    但他後來又不支薪給我  後來我去勞工局申訴...錢還是拿到了...
  • 我覺得你用簡訊來離職的時候
    就有拿不到薪水的底了吧
    不然怎麼會用這種方法呢
  • uva
    uva
    喵喵妤的話:

    我想老闆很多都不會照勞基法走
    妳只好自求多福了

    還有
    不管那家公司多爛
    妳還要做到基本的原則
    離職還是要辦得清清楚楚的
    不然到時人家扔一點黑帳讓妳揹
    妳就百口莫辯

    ------------------
    +1
    我之前也是在一家大公司上班,當會計。
    總計共做不到一個月,但因為月份有跨到二個月之間,
    所以前一個月有領到幾天的薪水,到了第二個月,
    我做了15天左右,也傳簡訊+email辭職,
    他們回我電話叫我回去辦離職,不然會領不到薪水。
    我就偏不去,因為我有打卡和勞健保和加班証明,
    公司又滿正規的,我不信領不到薪水,所以我偏不去,
    而且既然我會選擇傳簡訊離職,就是因為我不想面對。

    然後果然到了發薪日,就沒匯薪水給我,
    他說我依公司規定去辦離職手續,人事就會處理。

    我上網去查了相關勞基法的條文,
    工作未滿三個月,是可以不用預告就離職的,
    雇主應該要馬上結算發放薪水給員工。
    以及勞基法也沒明規定一定會辦離職手續,
    就算不辦,雇主也不能因此扣押勞工薪水。
    一碼歸一碼,薪水公司還是得照發,不然可以去申訴或提告。但雇主也可以因為你沒辦離職手續,如果他要提出什麼証明,讓你背黑鍋,說你造成他們業務損失也是可以的。
    所以就像樓上的說,真的現在很多公司都不照勞基法走的,而且還必他反過來讓你背黑帳,反誣告你。
    所以我現在還沒領到那薪水,我也不想放棄,
    但又沒時間去申訴,又怕他反誣告,真煩!
  • 你也知道上班沒有打卡

    那你要拿啥證明你有在那裡上班?

    而且    用簡訊也太誇張了吧...我覺得不尊重老闆...

    要是我是老闆    我可能懶的理你

    不過勞基法有規定

    如果能提出證明你在那裡有上班的話    應該就能領吧

  • 個人的想法
    1.雖然勞基法規定未滿三個月可以不用宣告,但是離職時的手續仍舊該依公司規定處理
    白話:勞基法只是說妳想離職就可以直接跟老闆說老娘不幹了,但妳離職該辦的手續(依各家公司規定),仍然該辦理
    2.在外面做事,會做人比會做事重要,用簡訊來表示不幹,很不尊老闆
    白話:妳這個死白目,要離職連電話也不打一通,XD.以後別讓我再見到你
    3.薪資是薪資,公司無權預扣.就算離職手續不完備,公司也不能以妳礦職來扣妳薪水(這是違法的)
    白話:做幾天工領幾天薪水,老闆敢扣妳,就告到各地方政的勞工局
回應...
 返回 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