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身行李安檢新措施問答集 (建議下載此份,有圖哦!)
http://www.caa.gov.tw/big5/files/安檢新措施問答集1.doc
(你要的應該是這份,我將內容貼出來)
96年3月1日起旅客隨身行李安檢新措施問答集
項目 問 題 說 明
1 隨身行李攜帶上機,新的規定是甚麼?
一、旅客攜帶上機的隨身行李內,裝有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之容器,其體積不可超過100毫升(100c.c.)。
二、所有裝有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的容器容量除符合前述規定外,還需裝於不超過1公升(1000c.c.)且可重複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
三、前項所述之塑膠袋,每名旅客僅能攜帶1個,並於通過機場安檢線時,自隨身行李中取出,放置於置物籃內,
通過檢查人員目視及X光檢查儀檢查。
2 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放在大件行李中交給航空公司託運,會受到限制嗎?
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可放在大件行李中交給航空公司託運,不受新規定之限量限制。
3 1公升(1000c.c.)且可重複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尺寸大小是多少?
長、寬各約20公分。
4 在何處可以買到不超過1公升(1000c.c.)且可重複密封之透明塑膠袋?
旅客可於各大超市、量販店或零售店內購得。惟為避免實施初期旅客不熟悉相關規定而未事先備妥合適之透明塑膠袋,民航局已協調航空公司及航空警察局於實施初期一個月(96年3月1日至31日)內,在機場報到櫃檯及安檢線上提供旅客使用;中、長期(96年4月1日起)由機場內的商店販售。
5 隨行有嬰兒的旅客,可不可以攜帶嬰兒食品?
旅客需要攜帶上機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牛奶/食品,請旅客於通過機場安檢線時,向安全檢查人員口頭說明係嬰兒食物,於獲得同意後,可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