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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和信電訊漠視消費者的權益

本人於民國96年2月23號因急需一只手機,因而想到自己的和信門號已在去年到期,可利用續約  以較便宜的價格購格新的手機,  不料在經查詢後發現自己的門號已在95年10月份和信特約中心-復興門市簽定續約,當下非常的震驚,因為我在去年並沒有簽任何有關續約的相關文件
而復興門市也只是我經常前往繳費的門市  ,但可確認的是在去年該特約中心的某位小姐曾在我繳費時詢問我,  合約已到期是否要再續約便可拿到優惠的手機,當時我覺得不需要,所以並沒有答應,這時這位小姐便從收銀機拿出1200元給我  並稱之為是合約到期所退的保證金    我不疑有他便收下了

再得知已被續約時便打電話向和信特約門市的小姐查詢,然而那位小姐也只以非常不以為然的口氣說"小姐!那個1200就是你續約得到的的錢啊"
而後再向和信的客服中心查詢續約的標準程序為本人需親持身份証件到門市辦理並簽定合約,若代辦也必需附上代辦人的身份證明文件,而續約除了可以比市價較便宜的價格購得手機之外再者就是優惠通話費,並無任何的現金回饋這項優惠。
而我並沒有到該門市辦理,更沒有簽定任何文件,然而門號已被續約之實又從何而來?
從事發至今已有2個月之久,該電信卻一拖再拖不給我合理的交代及道歉,還以該小姐是新進人員不知規定為由一再推拖,並以非常爛的方式要我就此罷休(例如給我一支新的手機,或是解除已續約的事實,談話的過程我也已電話錄音)我並無獅子大開口威脅電信公司,我要的只是合理的交代及賠償,而他們卻拿不出半點誠意來解決,並包庇外包廠商,以職務之便偽造假文件從中換取手機,賺取價差,獲得暴利,該電信公司沒有為廣大的消費族群盡到把關的責任,放任外包特約中心胡做非為,今天是剛好被我查到才會發現,若是沒有也許至今仍是被矇在鼓裡,然而相同的事件我想一定不止是我受害,只是亂槍打鳥被打中。
倘若和信電訊公司再不加以嚴格把關,相信這樣涉嫌背信的事一定層出不窮,個人的文件任人隨意假造,消費者的權益盪然無存

3月26號已向轄區的大安派出所備案,但承辦的員警以非常不以為意的口吻,意思要我自認倒楣,並潦草的隨便寫下錯字連篇,最後乾脆叫我自己寫筆錄,此員警如此敷衍的辦案令我非常的心寒及失望,難道這就是人民的保姆,小小的市民就得自認倒楣不能爭取權益嗎?難道這不是悠關你我的事情嗎?盼能獲得公理!!
  • 來這邊找公理?       

    我看了一下    很多疑點   

    **這時這位小姐便從收銀機拿出1200元給我    並稱之為是合約到期所退的保證金        我不疑有他便收下了***

    錯的當然是門市那人員    操守跟道德有很大的問題
    可是    你當初辦門號    有沒有繳保證金  也不知道嗎????

    那位小姐的確像是詐騙集團的行徑    但是  我們自己平常還是要多小心   



  • 你可能沒遇過更爛的道歉
    所以你覺得這樣還不夠
    我想除非你去提告
    但你要想想你要爭取的是什麼?!

    我遇過的道歉是
    "我已經說抱歉了你還想怎樣"
    但我要的不只是道歉而是要他們賠償損失

    既然他們要給你
    "一支新的手機,或是解除已續約的事實"
    那就看你接不接受

    這件事和信是很可惡沒錯
    可是如果你想讓他們得到什麼懲罰
    也只能走上法律
    但你會很傷神的
    我也不知道要怎麼勸你
    因為每個人要求的點不同
  • 找~壹週刊~
  • 找警察更本沒用,除非妳是某某某的夫人,或你老爸是某某某幫派老大,臺灣就是那麼爛,法律是狗屁,錢才是萬能!
  • 如果版主你覺得你有理    請據理力爭      可以找壹週刊或媒體
  • 大約是9年前的某一天,
    我在中壢火車站附近申辦了一個和信的門號,
    當時我已經有手機,
    只是要申辦門號而已,
    過沒多久就想停用,
    改用別間的門號,
    可是和信死都不肯給我退,
    硬是要我付滿兩年的最低月繳金額,
    我跟客服反應我已經決定不用了,
    而且也沒再用這個號碼,
    他們還是每個月寄帳單給我,
    當時的電話費比現在貴很多,
    每個月最低月繳金額好像要1000多元,
    我拒絕繳納沒用以後的費用。

    這件事一直拖了數個月,
    當中也有跟客服反應,
    直到某次客服跟我說,
    我當初有拿他們的手機,
    並且上面有我領取手機的簽名,
    所以一定要付滿兩年的費用,
    但是我根本沒有用他們的手機,
    當初同行的人也可以證明我沒拿,
    為何會有我的簽名?
    (後來才知道這叫洗手機)
    我將我的疑問跟客服反應,
    但客服確要我先繳完錢,
    然後再去查此事,
    我回客服:如果我將錢繳清了,
    你們能保證會幫我把此事查清楚,
    然後將錢退還給我嗎?
    客服人員卻一直推拖,
    我很生氣的掛了電話。

    一直到了2002年的秋天,
    在我已經遺忘了此事的時候,
    又收到了存證信函,
    內容充滿恐嚇意圖,
    說什麼我欠了和信多少錢,
    (大概是1~2萬)
    如果我不還,
    他們可以到我家搬東西之類的,
    應該說是恐嚇信比較恰當吧
    照著上面的電話打去,
    他們也只說是負責收錢。

    我真的很生氣,
    也打算跟他耗到底,
    看他們到底怎麼到我家來搬東西,
    後來是我男友背著我,
    偷偷的去把錢還清,
    他的理由是不要為了這一點錢不開心,
    但我卻從此對和信的印象壞到了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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