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 交通罰單逾3年免繳錢

當您收到交通違規罰單時可要看仔細!台中市議員發現,全台有72萬張罰單是不用繳費的,原因是法令規定,違規日2個月內要寄出罰單,3年追訴期沒繳費,罰單無效,而這筆不必收的罰款,算一算就高達21億。

開車違反交通規則,結果是罰單一張,但您可能不知道,罰單也有「有效期限」。像王先生這張超速罰單,違規日期是89年6月,但裁決日期卻是91年1月,依照交通處罰條例,是可以不用理的。王先生:「現在生活都這麼貧困了,百姓都這麼痛苦了,我是不是可以把我繳交的錢跟監理站要回來。」

王先生為了驗車,所以乖乖繳了1萬2千元的罰金,沒想到,其實根本不用繳錢,台中市議員就發現,交通管理準則規定,處罰機關必須在違規日2個月內裁決,如果罰單超過3年追訴沒有繳費,就視同無效。

到目前為止有72萬張罰單,已經失效。台中市議員楊正中:「加倍處罰的最低數額3千元計算,最少是21億以上,這是政府還在追哦,民眾還沒繳的哦。」

也就是說,王先生的1萬2,等於是白白送給政府,但律師說,遇上這種問題,就算錢繳了,中央還是得把錢還給民眾,因為是交通部自己規反規定在先。
  • 這是真的嗎?有點懷疑勒
  • 是嗎??

    我每次接到罰單都怕逾期加罰
    所以都迅速繳交...

    不過如果這是真的
    我也不會太驚訝
    回台灣這段期間已經習慣看到這類新聞了
    政府機關就是這麼...
  • 我每次接到罰單都怕逾期加罰
    所以都迅速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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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是醬子!

    所以以後收到罰單

    先放個三年再說嘛??

    這樣就不用浪費錢了

    警察也是會違規

    雖然好的警察還是有很多

    但對於老百姓來說實在很沒"說服力"


    有錢人...懂得靠關係...靠錢

    很多事就平反了!!

    窮的人...一切靠自己
  • 這是真的嗎?有點懷疑勒  +1

  • 我也想知道...


    這是真的嗎?


  • 違規日期是89年6月,但裁決日期卻是91年1月
    -->  這句話什麼意思,  我看不懂


    不過我記得即使超過3年,  還是會有未繳記錄啊
    因為我曾幫我弟去查過N年前未繳的交通罰單
  • 可是不是有什麼多少的罰單沒久~會限制出境之類的規定?
  • 別放到三年後除了本身的罰款

    還加上滯納金捏  >"<
  • 沒繳清罰單不能驗車
    不驗車又要罰
  • 法令規定,違規日2個月內要寄出罰單,3年追訴期沒繳費,罰單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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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可能不知道,罰單也有「有效期限」。像王先生這張超速罰單,違規日期是89年6月,但裁決日期卻是91年1月,依照交通處罰條例,是可以不用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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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新聞的意思是說
    1)違規後二個月內,相關機關就要寄出罰單給違規人
    2)罰單再放超過三年
    這兩個都成立才可以不用理會?

    但這種機會很少吧
    警察先生搶業績搶得那麼兇
    不要說兩個月
    正常都是沒幾天罰單就會寄來了




  • 罰單是3年內沒寄出才能不繳


    不是你拖了3年不用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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