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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誇張了吧![轉貼] 研究生性侵女童 法庭哭跪獲減刑


以下的兩篇新聞讓我覺得社會真的病的很重

1。


研究生性侵女童  法庭哭跪獲減刑
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7/03/20  04:29  記者: 陳俊雄╱北縣報導

陳姓研究生因為感情受挫,竟把魔掌伸到小五女童身上。他尾隨女童上樓侵入屋內佯裝借用廁所,卻在入屋後變成惡狼,喝令女童穿上媽媽的胸罩任他猥褻。

原本面目猙獰性侵女童的陳某,在庭訊時哭著下跪討饒,加上他又已和女童家人和解,果然博得女童家屬為他求情,法院審結後也將原本最低7年的刑度,酌減為3年8月徒刑。

這名正在某研究所就讀的26歲陳姓男子,因為剛和女友分手感情受挫而出現戀童癖趨向,於是就把魔爪伸向沒有抵抗能力的女童身上。

判決指出,陳某在去年十月間佯裝為住戶,尾隨一名小五女童進入三重仁愛街附近某大樓後,再以借用廁所為由,欺騙女童開門讓他入內。

判決表示,陳某入屋後露出猙獰面貌,闖入主臥室搜出了女童媽媽胸罩,並脅迫女童脫衣穿上,並在脅迫女童模仿A片情節為他口交後,逃離現場。

法院開庭審理時,陳姓男子除與女童家屬達成和解,並自承因感情挫折一時衝動而犯下大錯,當庭下跪哭著求饒,讓女童媽媽也在庭訊時為他求情。合議庭昨日審結全案,認為陳某坦承犯罪而減輕其刑,將原本最低7年本刑的刑責酌減為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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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媽媽居然為性侵她女兒的人求情???!!
為什麼????

2。

不可思議! 女子被扒光遊街、遭4人性侵 旁人袖手旁觀
東森新聞報  更新日期:2007/03/20  18:40  記者:記者蘇日宏、陳恆泰╱廣西綜合報導

大陸廣西玉林發生一件駭人聽聞的集體性侵害事件,一名女子小林,在舞廳不小心撞到另一名女子,竟然被對方夥同2名女性朋友,將她的衣服扒光,還帶到網咖及馬路上遊街一兩個小時,最後交給4名男子性侵害,整個過程竟然沒有民眾報警。

案發的地點位在一處舞廳,半夜12點多,女子小林跳舞的時候不小心撞到另一名女子尼娟,對方趁著酒意夥同另外2名女性朋友,把小林帶到樓梯間扒光衣服,不僅如此,3個人更強押小林到附近的一家銀浪網咖裸體示眾。一名網咖顧客回憶當時:「突然一下子尖叫聲啊,一下子醒過來啊,就哇啦哇啦在那裡叫。」

小林一絲不掛被迫在網咖繞了3圈,當時裡面坐滿了人,卻沒有一個報警,還不斷地說風涼話:「這麼難看,要帶要找,也找個漂亮一點。」

走出了網咖,小林又被迫在大街上裸奔,一樣有不少人圍觀。一位圍觀者說:「我都看見一幫人追上去看,我騎單車去看。」

接著3名脅迫小林的女子,還當街要求4名年輕小伙子把裸體的小林帶走。廣西玉林警察指著性侵地點:「把受害的女孩子就拉到這裡,拉到這裡的話,4個人性侵害。」

這樣不可思議的性侵害事件,就因為旁觀者的漠視和縱容,竟然在眾目睽睽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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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不在台灣 但真的很扯
這樣有人敢去大陸嗎? 這麼冷血!
  • X!第一篇是怎樣??
    哭一哭就沒事了嗎??
    還不趕快立法通過讓這種人受到鞭行
    還有他性侵的是5歲女童耶!
    怎麼可能和解??
    少年兒童保護法那法官是沒唸過是不是??
    與未成年發生性關係是直接訴訟的好嗎
    真是白痴到令人氣憤!!
    ---------------
    2.雖然管不到
    但是台灣可能也會發生同樣的事
    不敢想像....
    阿六仔挺狠的
  • 台灣法官真的好好笑喔
    哭一哭就減刑喔...
    因為他是研究生嘛?所以減刑讓他早日重見光明喔
    笑死人
    變態就是變態啊!
    壓力是靠這樣抒解的嘛...少丟人現眼!

    那女童的媽媽大腦也有問題
    婦人之仁不是用在這種CASE啊...

    平常我都很PEACE的...看到這新聞,整個很火大!
    可能我也遇過色狼(襲胸那種,到現在走在路上都會一直觀望四周,神經兮兮的)

    變態都去死啦!!!

  • 傻眼耶..
    那位法官是怎樣..發高燒還硬要唸書,所以腦袋燒壞了嗎????
    表面上哭,誰知道是不是裝出來的,其實心裡在竊笑
  • 為什麼受害家人要幫他求情
    那小女生一定恨死  他家人了
    這種人有病
    應該一生都不要放出來
  • 還有,還有,
    一定要說出來,
    不然真的很不爽~
    有一些強暴犯...
    減刑被關出來後,
    還繼續犯案強姦女生,
    法律是保護壞人的吧!
    恨!!!!!!!
  • 這名正在某研究所就讀的26歲陳姓男子,因為剛和女友分手感情受挫而出現戀童癖趨向,於是就把魔爪伸向沒有抵抗能力的女童身上。
    --------------------------------------------------
    怎樣?
    這是表示現代人壓力大
    就可以為非作歹了嗎
    今天我被主管唸了一下很不爽
    所以可以給路人一巴掌嗎??
    至於和解我倒是不奇怪
    現在有很多父母是抱著能要到錢最好的心態
    或許他們拿到很大一筆錢
    又被歹徒可憐樣騙了
    可是......法官不能這麼單純吧!!
  • 恩...我只是進來叫那些人渣去死一死吧~
  • 就要落雪的話:
    恩...大概是因為和解了的關係吧...
    一般和解時        會簽署和解契約...
    很可能契約裡面有"求情條款"...就是要求被害人於和解後        往後需在法庭上協助加害人尋求最輕的判決..
    ----------------

    這我知道 只是不懂為何那媽媽會跟他和解 是拿了錢嗎?
    還是她真的覺得那個強姦犯”很可憐” ”只是一時想不開加壓力大”???

    為何這種變態的新聞這麼多? 人真的有這麼大的壓力 才變成這樣的嗎?

    每次看到我都覺得 世界可能快滅亡了(我知道自己很白痴啦><)所以亂象頻生
    所有人類最醜陋的一面都跑出來 而且越來越多

    這種人 一定會下地獄的!!!!
    (。。。我激動了。。。)

  • 同情心是該給無辜的受害者
    而非明知故犯的人
    如果照這樣子判刑的法官
    我看所有的犯人哭一哭都會沒事
    這些法官就是沒有切身之痛
    所以才會這樣事不關己的隨便判判
  • zxzx的話:
    恩...我只是進來叫那些人渣去死一死吧~
    ===========================================
    恩~

    偶也是...
  • 有人可以跟我說說
    那位法官在想什麼嗎???
  • 法官未免對那個研究生處罰太輕了吧!!

    就算真的有悔意,畢竟他都已經犯了這樣的錯誤,既然犯了錯就應該接受他應有的處罰(7年以上刑責)

    一般人幻想犯罪到實際犯罪,這過程需要多大的掙扎才敢去實際犯罪,更何況還是位"研究生"高知識份子,因為感情受挫,就去性侵5歲女童,很難想像以後他遇到更大的挫折,還會做出什麼危害社會的事

    上面也說了因為感情受挫,而產生"戀童癖",性偏好不容易改變,這些人就像強暴犯一樣,再犯的可能性不低

    如果這位五歲女童是法官的小孩,看他還會不會判他3年8個月ˋˊ...噴怒ing
  • .........

    第一篇的媽媽是怎樣....那個小女孩...有了那種心理一定會.....


    那個媽媽竟然輕易原諒



    我如果去把性侵害犯人的ㄐㄐ切掉在到法庭哭哭可以沒事ㄇ~!??

    越看越不爽
  • 看不起那種人
    有膽子去性侵小女孩
    要坐牢就哭哭啼啼
    要不要臉阿
    幹嘛不把那些性侵別人的壞蛋關一輩子
  • 真的很誇張...
    冷血!
  • 第二篇  因為發生在大陸  所以沒什麼好驚訝的

    第一篇
    那個法官智障  連女童的媽媽也智障喔~
  • 第二篇我也不意外
    大陸有法律嗎?

    第一篇
    沒想到女童媽媽會被畜牲的幾滴眼淚"感動"
    私下和解了所以才幫他說情?
    紅包(遮羞費)很大包吧
    女童媽媽作為比較令我意外
  • 我也覺得第一篇的媽媽很誇張
    有些事怎麼可以隨便原諒
    不是隨便找個理由就可以做錯事
    萬一那個畜生又加害他人怎麼辦
    怎可輕易就縱容
  • =  =

    什麼鬼ㄚ???!!
    太離譜了吧!
  • 法官比較誇張﹗
    被害者原諒加害者是一回事,加害者該受的法律刑法責任還是要受,怎麼可以因為這樣而減刑﹖法官要管的是法律上的責任,而不是人情上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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