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家庭教育

強姦犯應該死刑

強姦犯應該死刑


我覺得法律判太輕了!!
一堆強姦犯都是累犯~
反正關進去沒多久就可以假釋出來了~
假釋出來再犯案~再關進去~再假釋~~
反正不會死嘛!

可是被害人的心靈卻是一輩子死了
這創傷可是抹滅不掉的

所以我建議強姦犯應該處死刑或是關一輩子!!
  • 我也覺得應該唯一死刑

    因為
    無期徒刑總有假釋的一天
    去勢只能治標不能治本,因為他可以用其他異物戳被害人下體
  • 強姦犯還可以假勢
    極扯 根本是台灣沒天理了
  • 更正 是假釋
  • 我也覺得很多都是累犯,不知道法官判刑的標準是什麼?
  • 這也許就是法律漏洞的地方吧
    雖然有給那些強暴犯法律上的制裁
    可是人人都有改過向善的可能
    所以讓那些強暴犯有了再次犯案的機會

    我之前也是有這樣想過
    我覺得殺人犯和強暴犯都不應該被通融
    就是因為法律的通融  所以台灣的治安一直都很亂
    可是假想那個強暴犯是你的親人或是朋友
    他只是一時衝動犯了錯  而法律卻判他死刑
    一個好好的生命只是因為一時的錯誤就結束了這樣豈不是很可惜嗎
    這就是人性阿!
  • 我也覺得應該無期徒刑…而且不能假釋
    不然就是死刑啦
    那些人真是該死到了極點!!!
  • Q猴的話:
    這也許就是法律漏洞的地方吧
    雖然有給那些強暴犯法律上的制裁
    可是人人都有改過向善的可能
    所以讓那些強暴犯有了再次犯案的機會

    我之前也是有這樣想過
    我覺得殺人犯和強暴犯都不應該被通融
    就是因為法律的通融    所以台灣的治安一直都很亂
    可是假想那個強暴犯是你的親人或是朋友
    他只是一時衝動犯了錯    而法律卻判他死刑
    一個好好的生命只是因為一時的錯誤就結束了這樣豈不是很可惜嗎
    這就是人性阿!

    -------
    可是就為了那個人可能一時的衝動原諒了他 那被傷害的人在心中的可是一輩子洗不掉和走不出的噁心和傷痛耶
    我並不認為那是好好一個生命耶 毀掉被傷害的那方才是原本好好的生命吧

    如果說可以原諒那種一時的犯案 那誰能還被傷害的一方潔淨的身體?

    再說 如果一時的可以原諒 到底是不是一時興趣而犯罪的 難保有人不會以這點來減輕罪
  • 贊成!贊成!
    那些人可惡至極~該死!!!!
  • Naomi*的話:
    無期徒刑還會浪費民脂民膏
    死刑!

    ----------------------------------------------
    +1
  • 堆 

    我恨這種人 

  • 只要是刑事犯案,就通通死刑,治安應該會很好
  • 最好先閹掉
    在凌遲

    還有那些沒人性的欺負小朋友的
    也要閹掉

    根本是畜生,不該留下
    死有餘辜
  • 至少應該五馬分"施"--布施好贖罪
  • Naomi*的話:
    無期徒刑還會浪費民脂民膏
    死刑!
    -------------
    +1
  • 聽我同學說
    中和有隻狼就是假釋出來後又再度犯案!
    而且對象都是女童...
    聽說幫牠辯護的律師
    都是專門搞這種案子
    賺這種黑心錢...
    而且那位律師自己也有小孩耶...
    不怕遭到報應嗎??
    網路上還有人提要學新加坡的鞭刑
    我覺得這也不錯
    雖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但是這是對人而言
    強暴犯根本連禽獸不如沒有人性!
    所以不用對他講人權
    人權團體到底是誰在搞阿!?

  • 我覺得大家這樣討論下去不是辦法吧

    難道那些立法的人,都會來FG看大家的建議嗎???
    這樣的話題這幾天開出來好幾次了,
    有沒有務實一點的方式,
    可以讓立法執法的人聽到我們的心聲,
    然後改變這些法令的???

    這樣大家要幫忙要連署要做什麼也比較有效率

    不然在這邊罵到臭頭也不是辦法。
  • 還有虐嬰殺童的!

    應該馬上處死!!!
  • 我建議截斷牠捫的雙手

    在臉上烙下牠們的罪行

  • 那些人每天在立法院吵半天,不知道在吵什麼!
    我們小老百姓也只能在這發洩而已。
    我也支持作姦犯科的都該死刑。
    至少為這個社會除掉一個敗類。
    被害者心靈上的傷痛是永遠都無法抹滅的。
  • realeric
    realeric
    那上班遲到要不要  拔手指 

    上班遲到老闆也很痛阿 


    請支持罪刑均衡原則
回應...
 返回 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