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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家分手後....

分手後把之前對方送給你的東西
環給對方
是不是很沒品??
他送我一隻手機
才剛送就分手了
我也不想再拿那隻手機
是要自己賣掉
還是就環給他算了
  • 如果他沒跟你要的話你不想拿這隻手機可以拿去賣掉`不無小補...(僅供參考)
  • pink28的話:
    環給對方
    是不是很沒品??
    ==============
    歸還給對方才是正確的吧
    怎麼會沒品呢?
    換成是我我會歸還

    如果賣掉的話變成有點"營利"的感覺
  • 我分手後把他之前送我的生日禮物(gift  card)用掉
    我有打電話跟他講
    因為我想如果他想向我要回去的話可以講
    我也會還給他
    後來他只問我買什麼叫我enjoy!
  • 應該是說
    手機送完沒多久就分手了
    那歸還比較妥

    如果手機是分手很久前送的
    那就看情況(看你囉)
  • 才剛送而已
    那我會還
  • 不想跟對方有瓜葛
    連對方的禮物都不會想要回來了
    通常只是藉口再見面
    如果他真要我環
    那簡單
    寄給他或其他碰不到他的時間放他家警衛室
    原則上分手不見面

    我通常都直接送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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