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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婚後~~男方劈腿想悔婚怎麼告他呢

真的無法相信他會這麼狠心~說走就走!!
感情被蹧蹋就算~~還想把剩下的債~通通丟給我!!
當初說要結婚是他~債也是結婚花ㄉ~
他竟然說~~我們結婚都有花到~他已經付一年了~不會在付
太過分了~~明明不付責任劈腿拋棄我.
想拍拍屁股走人~~我想告他賠償~
有誰知道我的解決方法是什麼嗎
本來想說只要他把欠的10萬環我就好
他竟然一毛都不給了
我想用告他方式還可以要求賠償
我勝算大嗎~~~
  • 我是不懂這方面的問題

    不過建議你可以找"調解委員會"
    他應該會教你如何進行
  • 欠的名字是誰的
    找律師的話
    三萬五萬八萬.......
    這個價碼...........

    所以先籬清民事關係
    要打戰
    也要先寫訴狀
    你的方法可以去一些大法律網
    那有年費制
    一千五可以幫你寫基本的訴狀及法律相關對應問題...

    至於你要告他什麼
    先想看看吧...........
  • realeric
    realeric
    男女朋友劈腿  示不會有刑責的  不然監獄哪夠關

    你只有訂婚  沒有結婚 

    而違反婚約還是要負損害賠償責任的

    如果己方無過失的話  還可以請求非  財產上的損賠

    還有很多林霖角角的  小技巧    都要看你們之間的債務關西  來決定    向是有沒有界指阿  啥的 

    最好還是請律師 

    不過說真的  10萬元看清你以後的對象  算很便宜啦

  • 嗯....如果已經有公開儀式的訂婚的話..先來上個小課...

    一)訂婚就是婚約

    訂婚,又稱婚約,  依照我國民間習俗,通常結婚前先有訂婚之儀式﹕

    訂立婚書、交換禮物、或立媒妁人等。但依照我國現行法律,訂婚並

    不是結婚前必備之程序,不經訂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

    (二)婚約的特性

    訂婚在法律上是屬於一種契約行為,  這是一種身分契約。此身分契約

    具有幾點特性﹕

    1.婚約的訂立不得代理,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亦即,婚約必須男女

    雙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

    2.具有法定的訂婚能力者,  才能從事訂婚行為。目前法律上對於訂婚

    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齡為標準﹕男滿十七歲,女滿十五歲即具訂婚能力。

    若違反此規定而訂立婚約者,  此婚約並非無效,只是當事人或法定代

    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因為,不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其婚約須得

    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婚約不得強制執行。婚約固然應該遵守,但也應遵照男女雙方當事

    者的意願。若有一方不能夠履行時,不能強制執行。

    (三)婚約的違反

    在法律上,巳經訂定了婚約,  但是單方面未經對方同意而不願去履行

    契約,即構成「婚約違反」,其後果是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損害賠償責任分成下列兩種﹕

    1.財產上的損害賠償。亦即可以請求金錢損害賠償。

    2.精神上的損害賠償。如慰間金,  其金額的衡量是依雙方當事人的社

    會地位、經濟能力、教育程度、以及所遭遇的痛苦情況而定。

    (四)婚約的解除

    婚約解除不同於失約違反。婚約違反是單方面違反,  而婚約解除則可

    分為單方解除與雙方解除兩種。

    1.雙方解除﹕是雙方同意解除婚約,有無要求損害賠償,互相言明後

    就涇渭分明。

    2.單方解除﹕則必須根據法律所特別規定的原因,如對方與別人訂婚、

    或者再與別人結婚,即可單方解除婚約。另外,是某方受到

    「禁治產宣告」,即個人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或與別人通姦發生

    性關係,此情況則可讓另一方考慮進行單方解除。合法的單方解除婚

    約就不算違反婚約,  無須負法律損害賠償責任。
  • 哩哩啦啦的重點就是
    如果你們有訂婚
    現在對方劈腿不想履行
    你可以申請賠償
    簡單一點來說
    你可以把訂婚喜宴、婚紗等的收劇備妥
    (你說揹債並不詳細..搞不清楚是怎樣)
    去郵局寫存證信函連同副本寄給他告知他要告他
    請他出面解決 
    如果他願意解決是當然好
    不然走上法律訴訟就麻煩了
    如果上法院的話要把經神賠償一起寫進去
    反正寫多一點到時判下來打折後也會剩多一
    反正要回錢的方法很多
    找家長出面或找調解委員或是找免費的律師資詢或代寫存證信(很多民意代表都有這種服務去問一下里長應該就找的到)
    總之切記不要因為一時氣憤而觸法
    還有想開一點!這種爛人!早點看清也好!
  • 啊...還有...如果對方真的很下流耍無賴的話..
    不要客氣!想想他有沒有藉結婚的名義
    要求你一起負擔房貸或車貸啥的
    要有人證(知道你們要結婚的朋友)或事證(存款繳款明細_
    我想情侶之間多多少少都會有這種關係
    就用"詐欺"去告他吧
    到時候可就不是單純的民事關係囉
  • 上面的大大有的說可以賠償’我想你上網可以查查相關的資料看是否可以賠償’可是我想失金事小’不過心裡的傷害是很大的吧?我跟妳也差不多’我男友在上星期的情人節那天被我發現他劈腿’我跟他分了’當時我跟他也是已經有拍好婚紗’也戴了戒指’我以為一切可以盡如人意時’他卻如此對我!虧我幫助他那麼多’不論金錢’也因為他’我身體都壞光光了’因為在前一年’我懷了他的孩子’他卻逼我去墮胎’因為他說養不起’一個年薪百萬的人說養不起’我也傻傻的去拿掉’之後也沒做月子’身體變的很差’他也不太理會我’覺得我自做自受’不關他的事’後來他吵著還要跟我繼續在一起’我也答應’想想真夠笨的’在一起的時間’他有時也會跟我拿錢’金額算起來不比你的十萬少’你想我是不是人財兩失呢?我想想我只是他利用的笨女人’他騎驢找馬的對像’等他一追到那個第三者也不願承認’讓我發現才腦羞成怒!我在過年期間哭的很慘也吃不下飯’我當時只是想”或許我無父母無靠山才這麼好欺負吧’我現在發誓絕不再讓男人欺負我了!我要過的比他好!
    如果這十萬讓你買到一次可貴的經驗’未償不是好事’如果你真的覺得不服氣的話就照你的想法去做’以後對自己好一點’這種不負責任的劈腿男人’總有一天會得到報應的!很多事是冥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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