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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問題..拜託請懂會計或是了解的人幫幫我

我老公在公司上班
長期加班但是公司都並沒有給予我老公該給的薪水
我老公的上班時間是每天晚上8點到早上8點
假日還要強迫加班從下午5點到深夜12點

我想麻煩請懂會計或是懂怎麼算薪資的人幫幫我
幫我算一下到底是還欠我老公多少薪資!!

我們公司的薪資是
全薪27000加上加班費還有津貼=我老公該得的薪水

首先是95年11月份的

加班時數:40小時
加班費:5990
扣費金額:1974
應領金額:45290
實領金額:43316......津貼6000

再來是95年12月份的

加班時數:46小時
加班費:6889
扣費金額:1218
應領金額:32689
實領金額:31471...扣回年假津貼6300..事假8小時..
津貼6000

最後是今年1月份的

加班時數:74小時
加班費:11082
扣費金額:1947
應領金額:44832
實領金額:42885...津貼7200

請問這樣對嗎?
請懂的人幫幫我...感激不盡 
  • 其實現在很多公司
    加班都沒有加班費了
    除非公司內部有明文規定
    加班費的計算標準
    否則你很難拿這點去對抗公司
    一般來說平日加班是1.33倍
    假日是1.66倍
    平日超過三小時好像也是1.66倍
    不過那只是「參考」用的
    公司肯說加班費已經很「阿彌陀佛」了
  • 就算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
    該給的就是要給
    每天做的跟狗一樣
    換來的是什麼?
    7-11的大夜班都比這多錢

    我已經有到勞工局申訴
    我現在只是希望有更精準的數字出來
    所以才希望懂會計或是這方面的人幫幫我
  • 我只是告訴你
    這是企業的常態
    除非公司賺錢,老闆大方體恤員工
    否則很難「精準」的領到加班費
    那你就叫你先生去7-11去值大夜班
    反正你搞到這樣
    你先生在公司也不可能再安穩待下去
    剛好去7-11值大夜班
  • 我已經說我要的是尋求協助
    如果得到的只是這樣的回答
    那勞工局就不用每天有那麼多人到那邊申訴

    我也沒針對你
    你也不需要這樣講我們
    就算到7-11去做大夜班又怎樣呢
    至少該給該得到的福利能得到

    今天我們就是已經要離職了
    在離職前我們只希望能夠得到公司應該有的酬勞
    這樣錯了嗎
    在公司待了一年多難道該有的權利不該得到嗎
    每天日以夜繼的加班也沒吭聲過
    換做是你或是你的家人
    你不心疼嗎

    你在第一篇回覆我也沒怎麼樣
    我很認同你說的甚至感想你告訴我1.33這件事情
    我也只是很客氣的跟你說我們覺得要爭取該有的
    但是沒必要這樣說吧

    文字敘述不見得能表達人的情緒
    如有措辭不當在此說聲抱歉
    我並沒有任何要爭吵的意思甚至是對你
    我只是很單純的把我的想法說出來

    不管結果怎樣
    我還是要爭取看看

    所以真心的希望有人能夠幫我們看看到底是怎麼樣
    就這樣了
  • realeric
    realeric
    建議您訴訟 

    勞工局那邊有時真的利有未逮 

    如果您真的想要爭取的話

    家班的記錄要先留下來 

    當成訴訟時  請求的依據

    會比較直接 
  • realeric:
    謝謝你喔

    我只是想了解我們真正到底該得的是多少
    只是想了解這樣
    並不想自己所努力的卻沒有得到該有的
    如此而已

    還有有看這篇文章的各位
    謝謝不用回我了
    我有請人幫我算了
    真的很謝謝各位撥冗看我的文章幫忙我
    感謝各位

    祝各位新年快樂^^
  • 月薪27000,  如果每月正常工作時數180小時,  每小時工資150元
    (我不知道你老公每月正常工作時數,我只是概算)

    150*40=6000, 
    150*46=6900
    150*74=11100

    所以他公司並沒有給他所謂1.33(每天加班3小時)或1.66倍(每天加班三小時以外時數或假日加班)的加給,  只是按照正常工資給,  這是違反勞基法的規定
    妳到勞工局去舉發是對的,  公司應該要給他合法的加班費
    而且公司還必須給他少付薪資的利息

    如果勞工局協商後公司還不付錢,  妳可以去告公司,  肯定會告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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