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改裝大執法”之正當性
所有的量產車,之所以”量產”,表示其產品由大量生產中降低成本以追求利潤,而這些大量生產的汽車必定需要被設計成為最大多數人適用及喜歡的式樣,那些不甘與大多數一樣的人勢必會尋求改裝,如加裝飾品或尾翼等。只要法規制定法定安裝程序及品質規格,使之無脫落傷人之虞,有何不可。
像這種引擎每公升可出超過100匹馬力,但是原廠並不將他大量銷售。
又原廠的設計為求商品的穩定,都會刻意調降其性能之避免抱怨。如一具2.0的引擎,明明可以做成200匹馬力,但是這樣的引擎必須完全依照規範實施操作保養,一旦疏忽過熱超轉或換錯機油一次,引擎馬上會受重傷,這絕對會對車廠造成困擾。但是同樣一具引擎若調降為160匹馬力,則可容許車主犯錯的空間就大幅提高,偶爾忘記換機油或者水箱爆破過熱個一兩次引擎也不會有什麼問題,這才是車廠希望見到的產品。這些想好還要更好的車主若願意認真依照規範實施操作保養照顧好自己的車子, 藉由改裝發揮被原廠犧牲的性能有何不可。
像這種引擎每公升可出超過100匹馬力,但是原廠並不將他大量銷售。
又原廠的設計為求商品的穩定,都會刻意調降其性能之避免抱怨。如一具2.0的引擎,明明可以做成200匹馬力,但是這樣的引擎必須完全依照規範實施操作保養,一旦疏忽過熱超轉或換錯機油一次,引擎馬上會受重傷,這絕對會對車廠造成困擾。但是同樣一具引擎若調降為160匹馬力,則可容許車主犯錯的空間就大幅提高,偶爾忘記換機油或者水箱爆破過熱個一兩次引擎也不會有什麼問題,這才是車廠希望見到的產品。這些想好還要更好的車主若願意認真依照規範實施操作保養照顧好自己的車子, 藉由改裝發揮被原廠犧牲的性能有何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