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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忙投書吧! 氣炸! <吊打虐死女童 只是傷害罪 >

吊打虐死女童  只是傷害罪 

雲林六歲女童,被母親【同居人】懸吊,凌虐致死,手段殘忍,但【檢察官】只依【傷害罪】聲押。女童親生父親質疑,這根本已經是蓄意殺人,檢察官應該以殺人罪偵辦!用起重機把人吊起,拳打腳踢殘害六歲小女童這樣的人,該當何罪?趙姓嫌犯和表哥一起對小女孩施暴,外人看來,實在和殺人沒兩樣,不過,檢察官只以傷害致死和違反兒福法移送。雖然沒有深仇大恨,雖然事後有送醫,但在吊起小孩,揮動拳頭的當時,可以確定,嫌犯是不把她當人看的。警方表示,趙姓嫌犯和幫兇表哥潘政偉兩個人,小時候都被長輩,以類似的手法訓過,小女童的親生父親,認為這只是犯罪的藉口,突顯了嫌犯的報復心態。殺人最高可處死刑,傷害致死加違反兒福法最高只可判無期徒刑,雖然以牙還牙不能改變什麼,但嫌犯不尊重生命到這種地步,犯的罪不是殺人而只是傷害,對死去女童的家長而言,何嚐不是另一個傷害。

http://news.yam.com/view/mkvideopage.php/20070126881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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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也認同應該以殺人起訴,請投書到:

http://www.ulc.moj.gov.tw/bbsSp.asp?xdURL=bossmail.asp&mailto=ulcmail@mail.moj.gov.tw&ctnode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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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BBH媽咪發起的..
我不知道這力量能有多大...

無論怎樣  希望聲張一下公道吧!!

  • 致人於死
    蓄意謀殺
    罪無可赦
    唯一死刑

    太可惡了!!!!!!!
  • 或許也不能怪檢察官..
    要怪就怪台灣法律很杜症勝..

  • 太沒天理了吧~
    為啥要讓這種人活在世上
    他們活著就好像是拿我們的生命安全開玩笑一樣
    吼~~真的很可惡也!!!!!!
    殺人都可以不償命的話~
    那我們看不爽誰也可以殺人嚕?
    反正不用償命阿~
    我搞不懂法律為什麼要放過這種人也!!
    >"<

  • 原來
    開始流行起"老杜"病毒了呀
  • 什麼?
    台灣的法律怎麼這樣啦!!!><
  • 太誇張了
    女童都死了
    最好這樣只叫傷害罪拉

    這樣只會姑息養奸拉
    ><


  •   判的人 下輩子有報應

  • 豆漿米的話:
    只是傷害罪?
    檢察官,我們不能要求你能將心比心,或許你並沒有小孩,或許你已經處理這類的事件太多,多到你已經忘了,該怎麼去以什麼罪法,去懲戒這些人渣,但是請你好好想想,若是今天你的父母被人如此對待,你會有怎樣的心情呢?你只會以區區的傷害罪起訴嗎?

    台灣的律法到現在已經幾乎快要不被我們人民相信了,而你們身為第一線的執法者,竟然如此的陌視生命,請你們看看新加坡的律法,你們應該都比我們還要清楚,事件一個一個的發生,社會變了病了,身為第一線執法者的你們,是否已經不再是人民可以相信的了,而變成市儈的社會流行者了?

    因為這樣的判決,無法成為警惕,是否會有更多的孩子受傷受害呢?為什麼不能大刀闊斧的做一個做一個嚴厲又可以警惕的起訴呢?
    你們這樣的判決對那位小孩有公平嗎?
    她活該就該生活在這樣的家庭裡嗎?就該認人虐待毆打嗎?
    請你們想想,小孩子在受虐過程中心靈的恐懼與無助,這只是區區傷害罪起訴嗎?

    希望你們這些第一線執法者能深深思考,你們這一個所謂傷害罪的起訴

    ==================
    我剛剛已經上去投訴了
    這是我寫的
    希望大家一起來為這一件事盡一點小小的力氣
    也未將來的社會及孩子做一點事吧
    這些人渣需要重刑
    我們需要有警惕的判決

    =====================================

    嗯嗯~~我也很想上去投書
    可是我正在上班
    下班回家再好好研究要怎麼寫
  • 已經上網去伸訴了,希望可以田小妹妹討回一點公道!!
  • 我也去投書了!
    為這小小的生命哀悼...
  • 如果這個判例過了,
    是不是以後打死小孩只是傷害罪而已呢??

    最近的新聞看了真讓人生氣  !!
  • 只能說他生錯家庭了

    下輩子找個好人家投胎吧!

  • 豆漿米的話:
    只是傷害罪?
    檢察官,我們不能要求你能將心比心,或許你並沒有小孩,或許你已經處理這類的事件太多,多到你已經忘了,該怎麼去以什麼罪法,去懲戒這些人渣,但是請你好好想想,若是今天你的父母被人如此對待,你會有怎樣的心情呢?你只會以區區的傷害罪起訴嗎?

    台灣的律法到現在已經幾乎快要不被我們人民相信了,而你們身為第一線的執法者,竟然如此的陌視生命,請你們看看新加坡的律法,你們應該都比我們還要清楚,事件一個一個的發生,社會變了病了,身為第一線執法者的你們,是否已經不再是人民可以相信的了,而變成市儈的社會流行者了?

    因為這樣的判決,無法成為警惕,是否會有更多的孩子受傷受害呢?為什麼不能大刀闊斧的做一個做一個嚴厲又可以警惕的起訴呢?
    你們這樣的判決對那位小孩有公平嗎?
    她活該就該生活在這樣的家庭裡嗎?就該認人虐待毆打嗎?
    請你們想想,小孩子在受虐過程中心靈的恐懼與無助,這只是區區傷害罪起訴嗎?

    希望你們這些第一線執法者能深深思考,你們這一個所謂傷害罪的起訴

    ==================
    我剛剛已經上去投訴了
    這是我寫的
    希望大家一起來為這一件事盡一點小小的力氣
    也未將來的社會及孩子做一點事吧
    這些人渣需要重刑
    我們需要有警惕的判決
    ==============================
    豆漿米,

    您的內容可以借我copy嗎?
    我剛寫了一堆,結果一格沒填,
    就全不見了.    @@

    我寫的還沒你好.
  • 法官有沒有良心啊
    人命就這麼賤嗎
    還有落雪的貼文...唉
    台灣還能住人嗎
  • 推!
    我也去寄了!
    要是無法跟豆漿米寫的這樣好
    節省時間
    你只要直接寫下..
    吊打虐死女童  只是傷害罪  有沒有天理啊!  怎麼判案的?

    我想直接明白了當
    他們應該是知道要檢討..
  • 應該是傷害致死罪吧
    人都死了,不可能只有傷害罪
  • 這個新聞ㄧ撥出我就很生氣,
    很想把這兩個人吊起來鞭打再用熱水燙,
    很該死的人,我想他們應該也不能稱是人吧!
    只說是不是人的東西!
    我也有上網去投書了,別讓這兩個不是人的就這樣饒過他們。
  • 真是太過分了



    怎麼會有這麼腦殘的結果呢????
    我有寫投訴了
    我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
  • 嗯..........司法到底是保護好人還是保護壞人......堅決投訴...............+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這一定要去投訴的啦!
    太誇張了!




    ps.豬太:我收到你留言了!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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