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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 / 有人知道嗎??<126萬無固定雇主女工受惠 勞保生育給付多2個月>

126萬無固定雇主女工受惠  勞保生育給付多2個月
更新日期:2007/01/04  04:09  記者: 高有智╱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案,未來無一定雇主女性勞工生育給付將由一個月增加為三個月,預計將有一百二十六萬女性勞工受惠。

此外,立法院也修法放寬擴大勞保強制加保範圍,為考量勞動年齡往後遞延的趨勢,強制加保年齡由六十歲提高到六十五歲,加強老年勞工保障。

勞工強制加保  提高到65歲

新法也擴大四人以下的事業單位勞工納入強制加保對象,勞委會估計,目前四人以下的事業單位約有三萬多個,總共六萬多名勞工將因此受惠,納入勞保保障,可享有職災給付或生病、傷殘等普通事故給付。

據了解,四人以下事業單位勞工因為無法強制納保,過去往往透過職業工會加保,甚至沒有加保,但和產業勞工的保障比起來明顯不足,不過,此舉也衝擊影響職業工會會員數,代表職業工會系統的立委則揚言要翻案。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天通過修改勞保條例,明定勞保生育給付由一個月增加為三個月,由於一般有固定雇主的女工可依勞基法請產假八周(約二個月),二個月產假期間雇主必須支付薪資,因此,受僱勞工的生育給付並沒有改變,只是雇主負擔改由勞保支應,雇主只需補足實際薪資與投保薪資的差額。

若本會期三讀  最快下月實施

但無固定雇主女工未來即可受惠,多領兩個月的生育給付,根據勞委會統計,無一定僱主勞工目前約二二四萬人,其中一二六萬人為女性。如果立院本會期完成三讀,最快二月生效實施。

支持修法的民進黨立委盧天麟說,現行條文雖然女性勞工兩個月產假期間,雇主需給付薪資,但往往造成許多婦女因此遭到惡性解雇,形成「孕婦歧視條款」。未來修法後,除了無固定雇主女工可受惠,因為調整雇主負擔,其他女工也可免除歧視就業,提高女性勞工參與率。

舉例而言,如果受僱勞工現行薪資五萬元,投保薪資四萬二千元,原本生產時可以領到二個月薪水十萬元及四萬二千元,共計十四萬元二千元,未來修法後,勞工可以領到三個月的投保薪資四萬二千元,總計十二萬六千元,與原來差額一萬六千元則由雇主補足,對勞工請領給付並未影響。

如果是無一定雇主勞工,每月投保二萬元,過去生育時只能領二萬元,未來則可以領六萬元。 
  • 這兩天新聞畫面中立委已經打成一團
    那這法案有通過嗎??

    還是有人知道去哪查資料啊??

    還有這法案推動的立委有哪些人咧??
  • 有人性的法令~~~
  • ghppy
    ghppy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天通過修改勞保條例,..........(中間恕刪).........因此,受僱勞工的生育給付並沒有改變,只是雇主負擔改由勞保支應,雇主只需補足實際薪資與投保薪資的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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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惠最多的是"無固定雇主的婦女"

    生育給付改由勞保付給
    但雇主付給生產婦女的錢變少了
    日後的勞保保費可能每月會增加幾十塊錢
    (雖然新聞稱短期內尚不會增加)
    實質上勞工也算自己付錢給自己


    舉例而言,如果受僱勞工現行薪資五萬元,投保薪資四萬二千元,原本生產時可以領到二個月薪水十萬元及四萬二千元,共計十四萬元二千元,未來修法後,勞工可以領到三個月的投保薪資四萬二千元,總計十二萬六千元,與原來差額一萬六千元則由雇主補足,對勞工請領給付並未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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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面的例子看
    未修法前勞工可領到的十四萬元二千元
    1)四萬二千元(一個月的投保薪資)  →→勞保基金支付
    2)其中十萬元(二個月產假薪資)  →→  雇主支付

    修法後勞工領到的十四萬元二千元
    1)其中十二萬六千元(三個月投保薪資)  →→  勞保基金支付
    2)一萬六千元(不足二個月產假薪資部分)  →→  雇主補足

    這條法案通過有褒也有貶
  • ghppy
    ghppy
    其它的意見....節錄兩則新聞~

    生育給付50億  勞保基金買單  2007年1月4日  自由時報

    立院初審通過原由雇主負擔的生育給付,改由勞保基金支出,變相由勞工本身買單,成為打壓勞工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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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委會強調並非圖利資方 

    對於有人質疑此舉圖利資方,勞委會強調,雇主本來就負擔七成勞保保費,而且世界各國也都是由保險負擔生育給付,如果要雇主負擔產假期間薪資,最後結果卻是影響婦女就業或生育意願,「難道就是好政策?」 

    【2006/08/17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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