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公司的資遣費為多少??

我工作了兩年...
副總請我離職
而我看戶頭
公司只多給我2000-3000元

在台中的小公司都是這樣嗎??
PS:之前公司員工數為8人
  • 如果你是主動請辭那是沒資遣費的。
    所以你說"副總請我離職"  這情形是你主動要走,還是公司請你走?這差很多。

    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  (資遣費之計算)    

    雇主依前條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左列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

    一、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

    二、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 如果你選新制,公司必須給你預告薪資+工作假+2x0.5個月薪資

    如果你選舊制,,公司必須給你預告薪資+工作假+2x1個月薪資

    薪資的計算已半年內的經常性薪資平均值計算,假設底薪25000+全勤2000+xx補助1000+加班費2000=30000(以這個數字來計算)
    另外查詢公司是否有依規定提撥退休金到你的帳戶
    既然公司要你離職,已經沒什麼情面好談,要懂得保障自己的權益,如果公司沒有給你公平合理的補償,就到當地就業服務站申請協助,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
  • 我的資遣費好像1萬八做8個月吧∼
  • 我今天下班被告知做到1月底,而且沒有遺散費

    怎辦?可以去告公司嗎?

    ===========================

    我做了九個月..
  • "副總請我離職"   
    是副總請我當天馬上收拾東西離開
    這應該算資遣了吧

    *******************************
    NO
    有些公司耍手段一點還是算你自己離職
    這樣就不必付你遣散費了
  • 千層派的話:
    我今天下班被告知做到1月底,而且沒有遺散費

    怎辦?可以去告公司嗎?

    ===========================

    我做了九個月..
    --------------------------------

    公司有給你保勞保的話
    就能告公司了
  • 之前我們公司給一個做三年走的人三個月全薪的資遣費
    我公司小歸小但非常遵守勞基法
    這也是我不想換工作原因之一
  • 這公司也太不照勞基法了吧  ...
    說不定連勞工的勞退金都沒提撥...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