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描淡寫
版主包括被刪掉的版, 前後已經開了4,5次板了.
他想表達的已經很清楚了,
全FG的人都知道他被rose誤會, 全FG的人都知道他給rose機會道歉,
全部的人都知道"我養12隻狗、4隻貓"是個愛動物超熱心的好人,
全部的人都知道她是個不好惹出門帶錄音筆警察會到他家做筆錄的人了.
可以低調一點去告rose了吧~
CharmeC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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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次事件版主是理直的一方, 不過有過5,6次遭到公然侮辱的經歷次數有點多喔!
我認識的人都沒這樣的經驗, 版主是否也該檢討一下? 不是自己行得正的問題,
為人太強硬也會惹來橫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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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個人看法,以上+1
但是,我並不覺得板主錯,或是不用去告另一位網友,要告或不告,是板主個人選擇...
我個人是覺得,告也是不錯,至少對這網路發言這件事,大家會比較謹慎
但是對於板主的個人行事風格...我就不予置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