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行照遺失或損壞補發
應備證件:
A.書寫申請書函。(格式不拘,請註明車號、車種)。
B.身分證正本(個人名義)或營利事業登記及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公司行號名義)乙份。
C.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影本。
費用:A.汽車行照費新台幣200元。B.機車行照費新台幣150元。
注意事項:
A. 如有違章、欠稅費請先清理(繳納稅費後一個月內,請附收據影本辦理)。
B. 強制汽車保險證有效期間不滿30日者,不得補發行車執照。
C. 機車行照有效日期屆滿前一個月者,須同時辦理換照及繳納二年燃料費。
D. 以現金或郵局匯票辦理者,請附加回函掛號郵資25元即可;以劃撥方 式辦理者,劃撥帳號:請洽各監理所、站,須附加回函掛號郵資25元及劃撥手續費7元。
E.如果您的汽車已逾期檢驗者,補照完後請參加檢驗。
F.請郵寄至行照上住址之列管監理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