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 是該驗票!!得票474登載747 兩女作證選票查封

高雄市長落選人黃俊英陣營認為這次高雄市長選舉的投開票過程有嚴重瑕疵,而且他和陳菊的票數差距過小,昨天凌晨委由律師團向高雄地院聲請保全證據,法院合議庭裁定查封全部選票。

法院合議庭所認定的證據包括陳姓與林姓兩名女子在法院開庭調查中的證述,指出有一個投開票所將陳菊的票數多算了,致票數落後的陳菊竟比黃俊英多了一百廿七票。

陳姓女子表示,她到某投開票所擔任報票志工,負責報市議員票,但市長開完票後她刻意看了一下,黃俊英是六百廿票,陳菊是四百七十四票,她印象深刻。後來選委會票數統計資料,發現該投開票所陳菊得票數應是「四七四」,卻誤載為「七四七」,她立刻向總部反映。

在黃俊英競選總部當義工的林姓女子指出,她負責在總部記錄報票志工報回總部的票。她發現,選委會公布的投開票所選票數,與黃總部接到志工報回來的票數不符,有多個投開票所黃俊英的得票數被少算,少則十多票、廿多票,多則百餘票,她認為應該要驗票。

法官一度認為,陳姓女子指出有問題的投開票所只有一個,不足以影響選舉結果。但律師團表示,雖然目前只能證明一個投開票所記票有問題,但黃俊英只以零點一四個百分點的些微差距落選,全市八百三百十九個投開票所,每個所只要有一、二張選票有問題,便可能改變選舉結果,因此有必要查封全部選票、全面驗票。律師團終於說服法官,達到查封全部選票的目的。

黃俊英聲請查封的理由還包括有民眾檢舉,指各區的開票結果與高雄市選舉委員會公布的票數不符,或有許多投給黃俊英的選票,僅因略有印泥汙染而被認定為廢票,或有在監獄服刑的選舉人仍收到投票通知,疑有冒名投票等情形,足以影響選舉結果。

聲請書說,黃俊英將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為防止選票等文書資料遭人竄改或隱毀,必須裁定保全證據,否則難以補救。

合議庭裁准封存全高雄市八百三十九個投開票所的全部選票(含有效票、無效票及空白選票)、選舉人名冊、投票報告表、統計書及開票報告表。

黃俊英陣營前天深夜十一時,即委任何旭苓、吳春生等四名律師向高雄地院聲請查封選票、名冊,以保全證據,合議庭認為缺乏充分資料證明計票有誤,且沒證人,裁定律師團五天內補證再審。

凌晨一時許,立委邱毅等人帶兩名女子出庭作證,法院在昨天凌晨二時許再度開庭審理,做出保全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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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完票
希望兩黨別再吵了
  • 我愛哈草
    我愛哈草
    又再擺烏龍
    人家記者都追到邱毅他們所指得那個國中投票所
    問該校工作人員的名單根本沒有那兩位女子

    問當天的選務人員  也都表示根本不認識那兩位女子
    該國中的一個選務人員還說474這數字是他寫得~
    怎麼可能寫成747  連中選會該投票所顯示陳菊的票數
    也是474    邱毅這兩名女子證人不知從哪冒出來得
    輸不起翻版一又樁...
  • 不管現在新聞報導的究竟是真是假,差距這麼小,是該全面驗票.有了明確的結果,才能讓輸的一方心服口服,贏的一方光明正大.

    不然永遠吵下去,只是徒然浪費人力物力罷了.
  • 我認為選舉結果差距在2%以內的,應該無條件自動重新驗票,以杜悠悠之口,不論誰贏都一樣,這樣才公平。
  • 邱毅可不可以不要在亂鐵了!
    每次爆料都烏龍∼有對他傷害的人道歉過嗎?

  • 那兩個什麼目擊做票改474成747的女性
    跟宣稱一人收到兩張通知單的林姓一口人

    肯定是陳致中派來在邱液身邊的臥底
    故意來給他現醜出包的

    不然哪有用那種荒唐可笑的敘述搞的不到24小時就被搓破的道理
    邱液還要檢方對這兩個事件嚴查

    都不用檢方
    這麼搞笑的烏龍
    東森新聞那堆記者都已經自行宣布破案了
  • 在國外只要選票的差距不大
    一定會重新驗票
    這是為了給各位選民跟候選人公平的選舉
    也可以讓兩方人馬停止爭鬥
    我想這樣子才能讓兩方人馬心服口服吧
    別再說什麼輸不起了
    因為如果立場掉換過來
    另一方也是會要求驗票的
    這是人之常情
    換成是你們其中的一個
    會不想驗嗎?
    如果驗出來還是輸
    那麼也就沒有什麼好吵的了
    有時候站在對方的立場多想想
    就沒有那麼多的事好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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