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只接受以電子方式遞交到www.dvlottery.state.gov填妥的抽籤移民簽證網上申請表。
無論何人若有一份以上的抽籤申請都將失去資格。 申請人可以準備和遞交自已的申請表,或由他人代為遞交。
成功登記後,螢幕上會有確認顯示。 此確認包括申請人的姓名,出生日期, 符合資格國家和一個日期/時間印章。 申請人可以用列印功能編印確認書作記錄。
郵寄方式將不被接受。
沒有附上所有要求的相片則申請將屬無效。 申請人及其配偶和每位未滿二十一歲子女的近期相片,包括所有親生子女,領養子女及配偶前夫/妻所生子女,必須以電子方式連同抽籤移民簽證網上申請表一起遞交(除非該子女已為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 ,即使配偶或子女不再與申請人同住一處或不欲以抽籤移民簽證計劃移民。不接受合影及家庭照, 每個家庭成員都要有各自的相片。
每一位申請人,其配偶及每名子女必須有各自的數碼相片(圖像)連同抽籤移民簽證網上申請表以電子方式遞交。 圖像檔案可用數碼相機拍張新照或用數碼掃描掃其相片。
所遞交的相片若被確定不是近期拍的, 或經修改過的,或不符合以下的規定,則其申請的資格會被取消。
申請條件
申請人必須是以下其中一個國家的本國人。 請參閱列在第11頁“各地區本國人有資格申請的國家名單”。
屬於其本國人有資格的國家:在多數情況,此意是申請人的出生國。 然而, 某人也可以經其他兩個途徑符合資格。第一,如果某人出生在無資格國家, 而其配偶出生在有資格國家,此人在與配偶都取得簽證,並且同時來美的條件下, 可以用配偶出生國申請。第二,如果某人出生在無資格國家,但父母卻不是該國出生,或者在他出生時不住在該國,而父或母出生的國家是符合DV-2007計劃,則此人可以將父母一方的出生國認定為自己的出生國。
教育或工作經驗的要求為何﹖
法律和規定要求每位申請人必須起碼具有高中或同等學歷,或者在過去的五年內,在需要至少兩年培訓或經驗的職業,工作過兩年。“高中或同等學歷”的定義是順利完成美國十二年小學和中學教育的課程,或者成功地在其它國家完成了相當於完成美國高中教育的小學和中學教育的正式課程。 教育或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不得與抽籤申請一起遞交,但必須在進行移民簽證面談時交給領事。 關於工作經驗將採用勞工局的O*Net Online網上資料庫的定義,來審定根據工作經驗申請合格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