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巨額遺產,女的連1塊都沒分到~

婆婆的男友
因年紀大了己辦完遺產分配
哪叫分配,4女1男
全部都給男的~昏倒
雖不是企業家,但他兒子卻拿到以下
a,存款現金不清楚
b.上年被政府徵地的現金2億
c.北市金店面3間,大樓2間都在收租
d.安和路值6500的房子
e.淡水的土地
這只是我知道的部分

結果女兒一毛都沒有耶
婆婆都看不下去罵他
他卻說,女兒早嫁晚嫁都是別人的
他不會把錢丟給不是他們家的人
我聽到也差點昏倒
心想他兒子真好命
  • 我比較好奇妳婆婆分到什麼東西沒?
  • 我婆家也是這種觀念
    很多老人家都還是抱著重男輕女的觀念
  • 可是據我所知
    根據中華民國民法規定
    只要是婚生子女
    絕對要分到東西
    只是是"多少"就不知道了
    也許非常懸殊
    但是一定會分的
    而且民法可以壓過遺囑的...

    如果是我記錯了
    請版上其他人指正
  • 我也記得遺產分配有所謂的特留份
    也就是說想一毛都不給也是不口能的
    不過比例..我也忘了@@"
  • realeric
    realeric
    特留份原則是應繼份的1/2 

    不過應該是抗辯的理由 

    都嫁出去那麼久了  還要回娘家拿錢 

    除非臉皮夠厚  或是有其他特殊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特留分之決定)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 特留分是一回事
    重點是他還沒"死"
    雖說是"遺產"其實也只是贈與而已
    贈與高興給誰就給誰了

    特留分是用在突然往生卻沒預留遺囑的情形之下
  • 草莓香水
    草莓香水
    這個又沒什麼~
    老人家都重男輕女
    我外公還蠻有錢的~
    財產都分兒子~我媽(女兒)什麼屁都沒幾個
  • realeric
    realeric
    特留分是一回事
    重點是他還沒"死"
    雖說是"遺產"其實也只是贈與而已
    贈與高興給誰就給誰了

    特留分是用在突然往生卻沒預留遺囑的情形之下
    ___________________

    先主張歸扣ㄅ

    在主張特留分 


    沒留遺囑  救照應繼分阿
  • 我爸媽是沒什麼財產啦


    不過如果設身處地

    假如我爸媽有巨額財產    但是都沒有給我

    都給兒子的話

    坦白說我會因為爸媽偏心而難過    覺得自己沒被當一家人疼愛

    倒不是為了錢    錢只要夠用就好 

    但是這個拿到所有家產的兒子肯定將來會不成材...

    因為他沒什麼特別孝順也沒什麼付出

    只因為多了一根

    就從天上掉下錢來

    那只會讓他覺得什麼事都可以不勞而獲

    因而很快就把財產敗光

    我是寧可爸媽把財產都捐慈善機關

    也不要看他們把財產都給兒子

    那只會把兒子寵成一個敗家子

  • 這只能算贈與  不能算遺產

    歸扣也只有因結婚、分居或營業受有贈與

    一般贈與是沒辦法的

    所以~沒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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