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誼的考驗
如果大家有一個十五年的好朋友!
感情也算不錯
在十年前,甲的生活不好過,連吃飯都有問題,但乙家裡出了一些事需要錢,甲對乙說:目前我能幫妳的,只能借五萬元,妳有錢再還,沒有也不急。
結果,甲真的去銀行借現金卡給乙。
乙過了七年左右才將五萬還了。
這些年甲也幫了乙不少忙,每次苦差事別人不做,甲都毫不猶豫的去做,絕沒第二句話。
問題來了
甲的房子被法拍,甲希望乙能幫忙簽租賃合約,好讓房子不點交,甲再另外買回。
但乙不肯,擔心會有問題
可以甲並不是要她做保人,也問過代書,絕對沒問題
但乙還不肯,甲也不想勉強她,只是覺得朋友的友誼算什麼
今天並不是要妳做保證人也不是向妳借錢,問過了不會讓妳背債,卻不肯幫忙
甲不該傷心嗎
如果大家是甲,能繼續把乙當好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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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扯上錢本來就會把事情複雜化
如果我是乙
我也不願意點頭簽租賃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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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鼠變白鼠的話:
朋友扯上錢本來就會把事情複雜化
如果我是乙
我也不願意點頭簽租賃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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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誤會了,這跟錢扯不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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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
人是自私的
自己有難.朋友幫忙當理所當然
朋友有難.唉呦~~~離我遠一點
所以阿...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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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能怪人家啦...
因為有太多人以為友情萬歲
答應當保證人...
可是最後沒有好下場...
利益當前,連親情都不能擔保什麼了.....
友情又能保證什麼呢?
只能說是有些人利用別人的婦人之仁...
導致現在大家對人性的不信任...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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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總覺得甲要乙做的事也許不違法,
但也不是什麼好事,
畢竟是簽假的租賃契約。
如果是我,
我也不會簽。
人啊,
第一個想到的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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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我的個性 擔保或背書我可能會考慮
但是如果真像你所說 問過代書
不會有其他連帶責任 (包括金錢 或法律責任)
這個恩我一定會報
飲水要思源 當初甲也是在環境不好時
向銀行借錢幫乙 乙雖還清 但是對我而言
這個恩情 我覺得 一輩子 可能都還不完了
甲應該難過的 15年的交情沒啥啦
這種朋友可以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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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啊,
萬一,
乙簽了租賃契約,
房子也被法拍,
最後房子是被甲以外的人標到,
那對這個買到房子的人是不是很不公平啊。
我也會報恩,
但也許用其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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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識一個人,相處了了3年知道他這個人很夠義氣
首推肝膽相照的第一號代表人物
就是因為他的個性和義氣大家都對他非常的信任
結果他和人一起向銀行借貸互保200萬
他離開公司後,大家都找不到他,整個人也消失
跟他互保的人急得快跳牆了
所以ㄋㄟ~
就是因為會常碰面,才會再伱面前維持形象
轉個身,在人看不到地方又是另一種面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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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乙可能不是很清楚吧~
所以不敢冒然行動吧..
畢竟現在卡努風暴一大堆
經濟又不好
又要養兒育女
難免會精打細算...
我是覺遵重個人的考量啦..
可能乙想得比較遠
但這也不能怪乙啦...
如果我是郭台銘
這些當然是OK
但偏偏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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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甲跟乙還是朋友
但甲也說:無法像從前那樣肝膽相照
後來甲也請她的同事幫她簽租賃書,她說連認識不到一年的同事都幫她做,讓她好感動
聽完,心裡想著,若我早日認識甲,我也一定會去做,我所認識的甲真的是個好女孩,她為了家人犠牲太多了,真的很心疼她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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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什麼是租賃合約
為什麼可以防止房子點交
搞清楚後, 確定沒問題才會幫忙
但如果其實有風險
會跟朋友一起尋找其他途徑解決
總之不會讓自己背上金錢債務的風險
套一句我哥說的
地方分你住, 東西給你吃, 要錢沒有
義氣的重點是解決問題
不是把自己也丟到問題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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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租賃合約表示此房子有人承租,
在法律上在合約期滿前是可以暫時不點交,
所以,甲請乙簽合約,只是請她幫忙延緩時間,
她再於合約時間內把房子買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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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是甲把乙當成好友, 但是乙並沒有如此認為.
患難見真情 ~
如果我是甲,經過這件事之後, 再不會把乙當成
好友, 退一步變成點頭之交罷了.
以後他有什麼困難找上我, 我也不會
像以前那麼熱心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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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保證人風險本來就很大了,換成是我我也不願意,朋友肯借錢給就要偷笑了
君子之交淡如水,友誼最好還是不要牽涉到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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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情況和作保沒二樣。
如果甲因為乙的拒絕,而否定這份友誼,我覺得甲也很自私。
借錢和作保是二回事,
願意借朋友錢,是量力而為,可是作保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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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乙的話應該會幫這個忙
只是簽個租賃契約而已和做保是不一樣的
但借錢的話我可能就幫不了了
因為我很窮!
如果我是甲的話會很難過
有種被利用完就丟掉的感覺
乙這種朋友不要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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