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新制上路,員工權利合法喪失

原本很看好它的,但是,很多公司因為勞退新制上路
反而變成公司剝削員工合法化的工具,拿我們公司來說
全體員工,上至經理下至作業員,工作年資最長為20年
每人投保金額為16500....夠低吧,比泰勞還不如,實際上
公司每人薪水都是3萬以上,還有7萬的,老闆不但不重視
我們的權利,連快退休的員工,也叫他們自己出想提高保額
的部份,甚至還很機車一直唸提高等級太多,也才提一萬以內而以什麼叫太多,而且每個快退休的老員工每月就得自己出3000多元,為了這件事,他還一直很不爽.....

向國稅局檢舉也沒用,國稅局說愛莫能助,向勞工局檢舉
它說公司的薪資明目設立的手法他們沒辦法,因為公司去請顧問來幫忙規避新制,很多公司都是,每月轉到銀行戶頭的錢就是你投保金額,剩下你要用借支名義領現借回,而且
科目依每季變來變去,不成固定薪,所以這個法制真有為勞工爭取到什麼福利嗎,但有跟著法制走的公司的確有....
像我老公公司都照實投保,只是現下的公司大多是走漏洞...

附帶一提.什麼向政府單位檢舉,檢舉也沒用,超好笑的,叫公司交薪資清冊,公司當然做假,但有提供真實薪資清冊也沒有用,在國稅局清查過程中,有寄資料要員工填寫以利調查,老闆還威脅員工要做假,當著他的面一個個寫,勞工局的資料也是,做假資料再叫員工一個個當他的面簽,不簽不寫者不合公司規定要開除....只能大家自求多福上下班要小心回家過程,上班不能出意外,否則出事,你就抱著16500的投額哭吧...
這就是台灣"有為"的政府.....
  • 照這種情形看來,的確是你們的老闆爛,
    你應該慶幸現在有新制,如果照舊制的話
    ,我看你們根本拿不到公司的退休金,你
    們老闆一定會想辦法規避,之前不是很多
    公司等員工快退休了,就用結束公司然後
    開新公司來規避給員工的退休金。我看你
    們老闆就是屬於這一種的,快離開這個公
    司吧。
  • 對啊
    舊制的話
    像我以前公司的
    都是還有幾年都用開除的方式
    退休金是拿不到的
    只有資遣費
  • 好險我爸做滿25年,才可以拿到退休金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 我只覺得新制繳的那些錢  等我能退休時 
    不知會不會被政府給花光了
  • 我也是這麼覺得
    我男有就沒有保勞保
    他說    以後說不定這些錢跟本拿不到
    唉~~還是努力賺錢較實在...
  • to  飛天小白貓

    你公司的情況跟我們公司一模一樣!!
    我們也是全部都16500,屆退的員工想提高保額
    沒問題!!差額請全部自付(包含雇主部份)
    薪水結構也都請顧問公司重新議定    每月名目變來變去
    每年給這些顧問的錢      可以幫員工做很多福利了
    但...資方並不會這麼想!!

  • 我們公司也是這樣,也不知道政府訂這個法要做什麼到底是誰得利@@
  • 一直睡不飽~"~的話:

    勞基法(舊制)
    要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滿15年以上年滿55歲
    或是同一事業單位工作滿25年
    這種嚴苛的條件基本上很難去可以領到的退休金吧
    -----------------------------------
    同一事業單位工作滿15年以上滿55歲...這條是對
    第二條工作滿25年....是指勞工年資總計,並不是要在同一單位滿25年喔....

    還是可以領到退休金的,而且勞工年資滿15年者
    每一年為1單位,第16年起..每一年為2單位
    例如:勞工年資滿24年者,15+(24-15)*2=33單位
    而這33單位再乘以勞工年資的平均月薪資...就是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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