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醫生,對於眼科知識略知一二,下面我就對於這一問題發表我個人的
看法。首先,LASIK的原理是在角膜上130-160um(1um為1/1000毫米)處做一個
瓣,相當於一個在角膜上的凹透鏡,通過改變角膜基質的曲率,以達到矯正近視的
目的。然而,角膜基質不能無限制地切削,必須保留一定的安全厚度,一般公認為
410um(至今還無確切的證據證明),或者說,角膜基質的厚度必須保留250以
上,否則就會出現圓錐角膜。而一個正常人的角膜厚度約在500到600um之間,而每
減少100度近視,按照6.5mm的切削直徑(切削範圍)要切削14um的深度,而按照
6.0的切削直徑,則每100度要切削12個單位,此外,散光所要切削的厚度和近視是
一樣的。所以,度數越深越容易發生危險。而由於410是個 ? U限,近視加散光
共600-800度左右的人一般切削好以後就瀕臨這個下限,很容易出現問題。
那麼,LASIK致命的缺點是什麼呢?我們知道,正常的角膜足能抵擋的住眼內
壓對於角膜的壓力。而由於LASIK切削的是角膜組織,切削後的角膜組織無法抵擋
得住眼內壓對於角膜的壓力,因而角膜會逐漸變尖,最終形成圓錐角膜,圓錐角膜
的後果是使視力永遠喪失。而一些診所醫院為了獲取暴利,沒有將這一後果告知患
者.另外,醫院所說的鐳射手術不會致盲的觀點是錯誤的,而圓錐角膜就可以被認為
是間接的致盲。此外,一些醫院認為保留410就是安全底線,那麼請問有何依
據?低於410會產生圓錐角膜,那麼誰能保證那些角膜厚度瀕臨下限的人不會在10
年左右時間內,角膜逐漸變形而產生圓錐角膜?又有哪位眼科權威人士能站出來保
證那些因高度近視(600度以上)而需要切削較多角膜組織的人不會在15年或是20年
後出現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