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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留學 / 美國身分問題?.....請大家幫幫忙

我2004年  以觀光的身分來美國’
照理說  以觀光身份來美  只能停留半年
但是我決定留下來讀書
所以  非法待在這裡一年半了
但是  我爸前幾天考上公民(他有綠卡很久了)
我明年6月就要18歲了
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辦了
當初真的沒想很多  就決定留下來了
現在才知道  沒有公卡號碼真的很不方便

照理說  父母如果是公民  18歲以下的小孩也會是公民
但是我的問題就是  我非法居留一年半  要如何辦公民  我必須要在台灣  但是我現在人在美國  如果我回去台灣  移民局就會知道我已經非法呆在這1年多了

可以拜託大家給點意見嗎
我好無助喔  .  .  .  .  .  .

  • 非法居留180天以上,
    出境後會有三到十年無法入美國(簽不到任何visa)
    而且居留等你出境,再入境時,就會被原機遣返回國.
    算是很嚴的
    你考慮看看打電話問問律師吧

  • 也許找移民律師可以想出一點辦法?

    他們似乎都有辦法幫人弄到一些假證明
    例如醫生證明不良於行,無法活動..
    生病等理由無法出境
    或是有ㄉ沒ㄉ..不過花費真ㄉ不便宜~或是找美國華人移民律師,可以先打電話問一下,大概把狀況說告知問問是否有可解決辦法,價錢..
    最好還是跟你爸討論一下好ㄌ
    多問各幾家律師看看..以免被坑錢
  • 找可以幫你辦身份的工作
    像是中國餐廳之類的
    聽說好像台塑也會幫忙辦
    要不然就聽天由命囉...
    看等下一任總統會不會大赦

    其實你當初就該多想想後果
    不是做了以後才問怎麼辦
  • 你去問律師比較快,還有,你父親可以申請你拿綠卡,不是你父親是公民你就是公民﹗
  • 覺得你滿可惜的
    別人是因為沒管道拿身分
    不想離開又找不到方法  只能任其身分黒掉
    你爸爸早就有綠卡而又快申請公民的時候
    你應該是回台灣等你爸爸成為公民後
    再立刻幫你辦身分  你既然有觀光簽證
    就多飛兩趟也好過黒掉
    或許你會認為這是馬後砲
    但是你錯過了許多時機
    你如果現在沒黒掉又只有18歲
    你的公民爸爸要辦你應該不會太久
    不過眾說紛紜 
    真的  找個好律師  比在這裡問我們這些半桶水的經驗
    有效率多了  趕快去吧
  • 狐咩咩的話:
    覺得你滿可惜的
    別人是因為沒管道拿身分
    不想離開又找不到方法    只能任其身分黒掉
    你爸爸早就有綠卡而又快申請公民的時候
    你應該是回台灣等你爸爸成為公民後
    再立刻幫你辦身分    你既然有觀光簽證
    就多飛兩趟也好過黒掉
    或許你會認為這是馬後砲
    但是你錯過了許多時機
    你如果現在沒黒掉又只有18歲
    ---------------------------------
    40658亂碼是什麼字?
    X掉
    死掉�▽�"?
    我看不懂≧﹏≦"
  • a  last  lady:

    小孩在移民法中的定義是21歲
    當然  這定義也是有例外時候
    你只有說到你是2004年來美國
    但是沒說明是哪一月 
    因為有一條法律是可以套在你身上

    再者,  你在移民法裡應該是小孩
    你的非法居留或許還有別的方法可以解決

    與其他人依樣
    建議你找一個律師
    因為你並不一定得回台灣才可以
  • 更正:
    ..."因為有一條法律是可以套在你身上"...

    正確:因為有一條法律可能可以套在你身上
  • 給果汁貓
    那些亂碼
    是"ㄏㄟ"字啦

    黒漆漆的黑
  • a last lady
    a last lady
    謝謝大家的回應

    當初留在這裡  住在親戚家  ABC表妹就覺得 

    我為什麼要和她們住在一起 

    一直表現出  很自以為是的樣子  他們很排擠我 

    不過我就是堅持要留下來 

    因為回去台灣  她就達成她的目標了

    在她們家住了一段時間

    爸媽來美國  我們才搬出來

    搬出來  也沒有很好過

    爸媽不懂英文  工作很辛苦

    直到前幾天  我爸考上公民  我媽才放下心中一塊大石頭

    其實有好多次都想放棄  想回台灣了 

    但是就是嚥不下這口氣  告訴自己  來了就必須走下去


    to  黑女俠

    我是2004年8月來的

    半年後  有去移民局辦延期半年  所以非法居留是1年

    你說的法律  是哪一條法律  ?

    每個州都適用嗎  ?  我在華盛頓州

    謝謝大家的意見 

    我們已經約了律師

    費用好像要近3000美金

    爸媽工作辛苦  收入又不高  3000真的好多
  • 我也有類似的問題~

    請懂得的人幫幫忙好嘛?

    我在2000年的時候逾期了4天出境~

    我應該是要在7/25之前出境~

    可是因為我在那六個月中去唸了語言學校~

    本來學校方面也幫我申請了轉換成學生簽證~

    結果我一直沒等到通知~

    家人怕我犯法~於是就叫我回來~

    可是就在我回來之後~

    學校收到了同意我轉換成F1簽證的信件~

    寄出日期是7/24~而我是7/29出境美國的~(氣)

    後來直到現在我都沒在去過美國~

    我想問的是~

    因為我目前沒工作~

    而且又曾經逾期出境過~

    這樣去辦美簽會成功嘛?

    我25歲~那財力證明需要多少呢?

  • 軒軒小公主:

    逾期出境如果有正當理由可以跟簽證官解釋,若有適當的物證可以提出來更好(例如你說的同意轉換簽證的信件,如果你還留著的話)

    25歲沒工作要辦美簽可能比較難ㄟ.加上你有預期居留的紀錄.不然你可以試試團簽,或許比較容易過(就是參加到美國旅遊的旅行團)
  • TO:ulusai

    謝謝你回答我的問題~

    逾期出境如果有正當理由可以跟簽證官解釋

    是在台灣或是美國呢?
    就是入境時的那種人員嘛?
    還是會被帶到小房間再解釋?


    若有適當的物證可以提出來更好

    同意轉換簽證的信件我還留著~(幸好)
    當年的學校也同意會幫我作證!!!
    (我遇到了好老師)

    試試團簽,或許比較容易過(就是參加到美國旅遊的旅行團)

    可是我聽說現在幾乎沒有旅行社會幫忙辦團簽了~
    都會要求自己去辦~或許是因為911的關係吧?!


    如果我成功辦到了美簽~
    會不會在入境時被拒絕進入呢?

    非常謝謝~
  • TO  軒軒小公主:

    恩..我是指你到AIT面試時,簽證官如果問起時就跟他解釋(他們可能會在你的電腦資料上加註你的解釋,日後就不會再問),如果沒問就讓你過當然更好:p

    我不知道會不會被帶到小房間ㄟ..不過你到了美國海關也很有可能會再被問一次,所以證據最好都帶著..原則上如果拿到簽證應該入境沒問題,

    但是..其實也很難說,因為美國的簽證官,入境海關這些人都是自由心證,拒絕可以不需要充分的證據(例如他就是堅決的認定你有非法居留的意圖,而不讓你入境或不給簽證,你也只能申請重審,沒別的辦法..而且很不幸的是,幾乎被拒絕過一次的人都會被拒絕第二次)

    我沒辦過團簽,所以不太清楚.你可以問問旅行社囉


    911後什麼都變嚴格了..

    我是覺得啦~~除了財力證明外(我發現他們不太看ㄟ),如果可以的話,你可以試著先找一份正式工作,弄到在職證明(簽證官不一定會看),這樣他比較不會懷疑你想跳機
  • ulusai~

    超級感謝你了唷!!!!!
  • 軒軒小公主:

    恩.不客氣唷~~


  • a  last  lady:

    移民法是聯邦法
    所以哪一州都可以用

    律師費要看看他是為你做什麼才知道會不會貴
    若身邊有朋友有請過有良心的律師
    也許你可以從那邊找找看
    律師  壞的真的很多    不能做的事情都還收大筆錢
    我還聽說過壞律師要兩萬塊  去幫你消過期居留的紀律
    重點是  有些案子  過期居留不會有影響
    花錢去買  哪天幫你消紀錄的人被抓到了
    花錢的人也會出事
     
    有些謹慎的律師會要求審閱你與你爸爸的移民歷史  再根據給法律上的建議
    這樣的服務大概都是要基本一小時的費用

    記得你要找律師事務所    不是事務所
    你也要觀察律師事務所是不是正派
    若您聘請的律師是有本州的牌照,  網路上state  bar也許可以找到律師的資料

  • 軒軒小公主:

    請問你當初適用哪種簽證來美國?
    你的問題可能不只是過期過....
  • 黑女俠的話:
    軒軒小公主:

    請問你當初適用哪種簽證來美國?
    你的問題可能不只是過期過....

    ~~~~~~~~~~~~~~~~~~~~~~~~~~~~~~~~~~~~~~~~~~~~~

    我是以B1/B2簽證入境~

    可是當我報名語言學校時~

    學校還是有接受我的入學~

    並且協助我轉換簽證~


    我會不會一輩子進不去美國ㄚ?
  • 突然在世界日報發現這個資料,版主應該可以參考一下....(雖然有點慢了就是..)

    根據1996年修改的移民法規定,凡是在美逾期居留超過六個月,三年不得來美;超過一年,則為十年,之後才可再申請任何形式的簽證進入美境。
    轉自世界日報(http://www.worldjournal.com/wj-law-lfm-1.php?nt_seq_id=94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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