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我在景福門被砸車了

【編按】6月10日,泛藍泛橘在凱達格蘭廣場上舉行「嗆扁大會」,發生群眾砸車打人事件,統媒在報導時,未經查證就都以「泛綠人士鬧場」來形容。事後,自稱被砸車的當事人在網路上貼出這篇文章,本報無從查證是否真的是當事人所寫,因此,事先聲明提醒讀者。


 今天下午三點帶寵物去看獸醫(已於一星期前預約)從三重過台北橋後在中山北路右轉往羅斯福路前進。小東西拉肚子,耳朵又發炎一陣子了,上禮拜才去看醫生,要去複檢看病情有否改善。

 在過忠孝東路後,整個車陣以五分鐘20公尺速度前進,收音機轉警廣也沒報前方有任何問題,快到凱達格蘭大道時,赫然發現外側車道有人行走,想說外車道的車一定被堵的亂七八糟,幸好我走內線車道,當時還不知道,令人火大的事情才要發生。

 塞到景福門圓環,天啊!我在第二內車道了,路上還有行人舉標語?按幾聲喇叭要求對方離開並未設置路面控管的位置,竟然被罵髒話,窗戶搖下,左手向在車道上的人比我個人對他本人舉動的看法。

 (法治的民主社會,在言論自由上,是否有少數服從多數的限制,還是有拿旗桿能拿擴音器喊,駕駛人不能發言的限制?這問題我希望有個有夠份量的人能給個回答?)

 突然,車右後門傳出一個碰撞聲,我對泛藍泛橘民眾的思想或修養可能過份高估,下車想了解是誰?到底為何踢車?四、五位集會民眾(手上有標語、旗幟等,大家電視上對他們面容可以看的很清楚)跳上來出手打人,我在第一時間抓住其中一名對我頭部揮拳並打落本人眼鏡的集會民眾,以連續三頭鎚方式反抗自衛,這時車子已經被圍上來的民眾以手、腳、旗桿、雨傘等損壞鈑金與後擋風玻璃。

 對於這事件發生,個人已向中正第一分局報案並要求拘捕滋事份子,以求賠償與傷害告訴。這種民瘋,這樣的理性,對台灣今天、明天、未來,不但沒有任何幫助,所消耗的社會成本不計,與台灣政府近年來所希望推動的  Taiwan  Image  根本上有衝突。

 這些民眾這樣囂張並視法律為無物歡迎去NYC試試看,去LA試試看,更別說到White  House前面搞看看,甚麼叫自由,你跟我之間若沒有互重,侵占他人的權利,還自由咧!

 個人非隸屬任何黨籍,只是一位一星期拼命工作五天(某人說是7天,一天12小時)的小工程師,對台灣也只有強烈的認同,並由衷希望台灣會更好,否則也不必巴巴的於數年前回台定居。

 我對擋在第二內車道上的「行人」比手勢,其他人要對號入座,我也沒辦法,對於有人擋在路中間,而我按喇叭時罵我髒話並問候我家人,我沒有那麼偉大的修養,這件事還督請各部門處理。

 沒錯,小弟上新聞了,靠!我才不是挺綠的,還為了阿扁亂放話跟家裡吵翻好幾次.....

 一般民眾對貪污腐敗的政治失望,小弟能理解,但不等於贊同他們威脅到他人財物與性命安全,這是兩碼子事,混為一談,對整個社會成長,不論是心態、經濟或國際地位都沒有幫助。

 拜託,事發時,CompuTex還在辦咧,本人過去的國外客戶還打電話關心,真是丟臉丟到家了!

 我的訴求很簡單,他人的權益請勿侵占,他人的財物請勿損毀,他人的生命安全請勿威脅,對於私人財產損失與人身傷害,主事者或召集人要做出合理的回應。集會召集人是誰?動手打人是誰?惡劣的民眾挑動人是誰?這些,小弟已交與司法處理,在國家首都帶寵物看獸醫還會看出砸車事件,我還第一次遇到。
  • 我有看到你耶
    請問車上女生是你女友嗎?
    ........離題
  • 這些民眾這樣囂張並視法律為無物歡迎去NYC試試看,去LA試試看,更別說到White    House前面搞看看,甚麼叫自由,你跟我之間若沒有互重,侵占他人的權利,還自由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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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家我們美國喔!
    我們人家美國喔!
  • 事後,""自稱""被砸車的當事人在網路上貼出這篇文章,本報""""無從查證""""是否真的是當事人所寫
  • TO0
    TO0
    自已先跑去挑釁在當場抗議的民眾,而且又比中指,怪誰啊.
    明明知道那邊有人在抗議,還跑去挑釁,怪了,自已找罪受,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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