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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要去國外工作,我要怎麼辦?

我也不知道我這樣的想法對不對,過幾年男友可能會去國外工作,要待至少三年,而我也想一起去,但如果是以"女友"的身分跟去可能變成沒有名目,就會變成"旅遊",然後隔一段時間就要回來台灣辦簽證之類的,但如果我們先在台灣結婚,再以夫妻的名義過去,我是不是就不用這麼累要兩頭跑?這是我自己的認知,但其實不是很懂,請知道的大家教教我有什麼方法可以跟男友一起出去!
  • 過幾年以後再說八
    誰知道過幾年以後發生甚麼事

  • 嗯嗯~跟就要落雪說的差不多
    如果你的先生的工作是"大學老師"或是"大公司"
    通常也都還會幫配偶安排在當地的工作
    讓你也有收入喔
  • 那要申請這種特殊簽證需要很久的時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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