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的愛情統計學來說
我覺得至少要4個人
需要談四次戀愛以上才有機會遇到
或說才有機會知道什麼人是你要的Mr./Ms. Right
我去翻了以前自己寫的 太長了懶得打..
第一個是 你愛他 他不愛你
完全付出卻不被珍惜
連怎麼被甩的都不知道
嚐過痛徹心扉的滋味後
這時候知道原來愛人是這麼辛苦 這時候你可能下定決心再也不愛了
因為被糟蹋的好慘阿
第二個是 他愛你 你不愛他
因為他真的太愛你了
你大可以享受完全被寵愛的戀愛
以至於後來被寵壞了 無形中糟蹋了對方
或是因為對方給予太多關愛
你開始發現自己無法相對等回應
於是越來越想逃
最後逼不得已甩了他 才得以喘息
這時候你才知道
原來當初第一段感情 自己其實不完全是被害者 對方也不完全是加害者
這時候你對第二段感情愧疚 對第一段感情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