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近來看看吧!!!!(好文章)
第三者都比較衰 /吳若權 (轉自蘋果日報)
愛上已婚的老闆時,她並未察覺這會是個悲劇,最多只能算是難解的三角習題,只要自己不吵、不鬧、不要名份,應該會相安無事的。
元配捉姦賠償百萬
朋友為她覺得不值,漂亮的單身女郎,又有會計上的專業能力,找個安安穩穩的對象,建立真正屬於自己的家庭,不是很好嗎?
她的回答卻是:「你們不會懂得的,他對我很好,那次的婚姻不是他要的,他被困在裡面,沒有辦法……。」
愈陷愈深的她,愈來愈容易想到一些藉口來合理化自己和對方的行為,像所有外遇事件中第三者那樣,介入別人家庭不是自己的錯,她和男人都是無辜的,只恨元配不肯放手。一路走下去,她義無反顧地幫自稱在婚姻中不幸福的男人,生了一個女孩、兩個男孩。
她在這段外遇期間,前後被元配捉姦兩次,判刑一年兩個月,賠償金額總計高達125萬元。即使下場如此不堪,她還是沒有怨悔,始終認定自己跟了一個多情的男人,3個人都被囚禁在一次不幸福的婚姻裡,難以脫身。
對方離婚竟娶別人
直到老闆終於為了這件事情跟元配離婚了,正準備再婚時,她發現他即將另娶新人,搞出「新娘不是我」的烏龍,才恍然覺醒:會背叛婚姻的男人,通常缺乏對感情的責任感,他既然會做出對不起老婆的事,就難保不會再背叛外遇的對象。
少數例外的個案,外遇者決心離開配偶,願意放棄婚姻,終於和第三者有情人終成眷屬。但即使如此,外遇者還是應該優先處理婚姻問題,再回來和新的對象共築愛巢,而不是腳踏兩條船,靠外遇來尋找出口。
根據最近出爐的一份研究調查指出:多數民眾認為,發生外遇事件,應該懲罰已婚配偶,因為他違反婚約、破壞承諾。但這項意見顯然與現行法規相左,而且在真實的案例中,外遇案件東窗事發後,倒楣的還是以第三者居多,大部分的元配會選擇原諒丈夫,只追究第三者刑責。想當第三者,若非有粉身碎骨的心理準備,千萬不要輕易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