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保險停止效力~

請問有人是保險業務人員嗎??想請教幾個問題

保險停止效力就等於終止合約了嗎?

催告期間內必須繳納不然就停止效力

=  =可是要去那兒繳納(國華人壽)????
  • 停止效力和契約終止不同,
    應照契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
    向保險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點交付,
    或由公司派員前往收取,
    我想你應該可以聯絡國華人壽
    但是收據要留下來,以免發生問題。

    寬限期間(三十日)後即停止效力,
    停效期間內(二年內)可以申請復效,
    需繳清欠繳保險費扣除停效期間的危險保險費之餘額
    自翌日上午零時復效,
    停效期間(二內)屆滿時,保險效力即行終止。

    寬限期間--保險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停效期間--保險公司不需付保險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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