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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是在懲罰已婚的人,最好的結稅方式就是離婚

這幾天在算該繳多少所得稅
因為如此才想到這個殘酷的事實

為了證明自己想的沒錯
還特別試算過一次
想知道實際上所繳款的所得稅會有多大的差異

試算以後深刻的了解到
所得稅是在懲罰已婚的人
最好的結稅方式就是離婚吧...

有興趣的人
可以拿自己跟另一半的薪資
稍微的做試算

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稅率及累進差額級別:
級別      綜合所得淨額        稅  率              累進差額 
1                0至37萬                  6%                        0 
2              37萬至99萬              13%                  25,900 
3              99萬至198萬            21%                  105,100 
4            198萬至372萬            30%                  283,300 
5                372萬以                  40%                  655,300
  • EX1:當男女雙方都無人可報撫養 
    且年收入所得淨額都在最低稅率6%時
    P.S  推算起來為月薪近4萬元    一年領14個月

    男方    年收入所得淨額:350,000*6%  =  21,000
    女方    年收入所得淨額:350,000*6%  =  21,000
    若兩人各別以各自的單身身份去繳納所得稅時
    所需要繳納的所得稅金額為 
    男21,000元  +  女21,000元  =  42,000元

    已婚時的夫妻合併申報算法如下:
    男方    年收入所得淨額:350,000
    女方    年收入所得淨額:350,000
    夫妻兩人的年收入所得淨額:700,000
    所需要繳納的所得稅金額為
    700,000元*6%  +  累進差額13%部份  25,900  = 
    夫妻合併申報  67,900元  -  單身兩人分開申報  42,000元  =  25,900元
    也就是每年要多繳25,900元的所得稅
  • EX2:當男女雙方都無人可報撫養 
    且年收入所得淨額一人是最低稅率6%時
    另一人年收入所得淨額一人是13%時
    且薪資所得淨額相加後會多一級    變成21%時
    P.S 
    男方薪資推算起來為月薪6萬元    一年領14個月
    女方薪資推算起來為月薪近4萬元    一年領14個月
           
    男方    年收入所得淨額:650,00*6%  +  累進差額13%部份  25900  =  64900元
    女方    年收入所得淨額:350,000*6%  =  21000
    若兩人各別以各自的單身身份去繳納所得稅時
    所需要繳納的所得稅金額為 
    男64,900元  +  女21,000元  =  85,900元

    已婚時的夫妻合併申報算法如下:
    男方    年收入所得淨額:650,00
    女方    年收入所得淨額:350,000
    夫妻兩人的年收入所得淨額:1,000,000
    所需要繳納的所得稅金額為
    1,000,000元*6%  +  累進差額21%部份  105,100  =  165,100元
    夫妻合併申報165,100元  -  單身兩人分開申報  85,900元  =  79,200元
    也就是每年要多繳79,200元的所得稅
  • EX3:當男女雙方都無人可報撫養 
    且年收入所得淨額一人是稅率13%時
    另一人年收入所得淨額一人是時21%時
    且薪資所得淨額相加後會多一級      變成時30%時
    P.S 
    男方薪資推算起來為月薪11萬元    一年領14個月
    女方薪資推算起來為月薪6萬元    一年領14個月

    男方    年收入所得淨額:1,350,000*6%  +  累進差額21%部份  105,100    =  186,100元
    女方    年收入所得淨額:650,000*6%  +  累進差額13%部份  25,900  =  64,900元
    若兩人各別以各自的單身身份去繳納所得稅時
    所需要繳納的所得稅金額為 
    男  186,100元  +  女  64,900元  =  251,000元

    已婚時的夫妻合併申報算法如下:
    男方    年收入所得淨額:1,350,000
    女方    年收入所得淨額:650,000
    夫妻兩人的年收入所得淨額:2,000,000
    所需要繳納的所得稅金額為
    2,000,000元*6%  +  累進差額30%部份  283,300    =  403,300元
    夫妻合併申報403,300元  -  單身兩人分開申報  251,000元  =  152,300元
    也就是每年要多繳152,300元的所得稅
  • 這也就是為什麼國稅局要規定
    夫妻必需合併申報所得稅的原因

    像我們這種小老百姓
    又是受薪階級
    賺的每一塊都跑不掉
    就連想搞個網拍也一樣
    不是要營業稅
    就是要所得稅
    真是中華民國萬萬稅
  • Sorry
    是"節"稅    不是結稅
  • 是的

    你說的一點也沒錯!

    本人也是有很深的感受!


  • 該怎麼說呢...
    懲罰也只懲罰的到所得只有非薪資所得的夫妻啦!!!
    因為,畢竟現在有三種方法(1夫妻所得全部合併申報。2以夫為納稅義務人,將妻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後,再合併申報。3以妻為納稅義務人,將夫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後,再合併申報。)  電腦會幫忙試算哪個方法是最有利的...只是對非薪資所得的部分,會有累進課稅的問題而已。
  • 難怪上回新聞說有的夫妻為了節稅
    明明結了婚不登記
    而且行之有年


  • 1985的話:
    該怎麼說呢...
    懲罰也只懲罰的到所得只有非薪資所得的夫妻啦!!!
    因為,畢竟現在有三種方法(1夫妻所得全部合併申報。2以夫為納稅義務人,將妻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後,再合併申報。3以妻為納稅義務人,將夫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後,再合併申報。)    電腦會幫忙試算哪個方法是最有利的...只是對非薪資所得的部分,會有累進課稅的問題而已。
    =======================================================

    不知道你有沒有試算過
    基本上這三種計算方式是差不了多少的

    記得我們去年本來是以我做為納稅義務人
    因為我的所得是比較少的
    但算下來應繳的所得稅金額
    跟以我先生做納稅義務人時
    是完全一樣的

    所得稅真的該改成"婚姻懲罰稅"
    就為了身分證上多了一個配偶的姓名
    每年就必須多繳一些所得稅

    我贊成也支持
    所得比較多的人
    是應該基於賦稅公平的考量
    而多繳一些所得稅

    但我無法認同
    就因為"婚姻關係"而必須多繳所得稅
    而且有因為大家多繳的所得稅
    而對"婚姻關係"有任何實質上的保障嗎?
    或是已婚的身份享有任何實質上的優惠?

    如果有
    那多繳的所得稅才是合理的吧  ~~~
  • 不知道你有沒有試算過
    基本上這三種計算方式是差不了多少的

    記得我們去年本來是以我做為納稅義務人
    因為我的所得是比較少的
    但算下來應繳的所得稅金額
    跟以我先生做納稅義務人時
    是完全一樣的

    ---------------------

    我有算過很多次耶=  ="
    因為我就是幫你們報稅的人:P
    是具懲罰作用沒錯,但僅對薪資所得以外之其他所得,應仍需合併申報,所以在才具懲罰之作用。
    您去年應該是無薪資所得抑或薪資所得小於14萬9仟吧,所以才會兩種試算方式算出的結果是一樣的^  ^

  • to  1985,

    我發現我上面算錯了啦  ^^|||

    EX1:當男女雙方都無人可報撫養   
    且年收入所得淨額都在最低稅率6%時

    夫妻合併申報  65,100元  -  單身兩人分開申報  42,000元=  23,100元
    也就是每年要多繳23,100元的所得稅

    EX2:當男女雙方都無人可報撫養   
    且年收入所得淨額一人是最低稅率6%時
    另一人年收入所得淨額一人是13%時
    且薪資所得淨額相加後會多一級        變成21%時

    夫妻合併申報104,900元-單身兩人分開申報85,900元  =  19,000元
    也就是每年要多繳19,000元的所得稅

    EX3:當男女雙方都無人可報撫養   
    且年收入所得淨額一人是稅率13%時
    另一人年收入所得淨額一人是時21%時
    且薪資所得淨額相加後會多一級    變成時30%時

    夫妻合併申報316,700元-單身兩人分開申報237,000元  =  79,700元
    也就是每年要多繳79,700元的所得稅

    所以啊
    不管怎麼算
    所得稅對已婚的納稅人就是有懲罰的目的
  • to  1985,

    我去年有工作啊
    而且是整年度都正常耶

    沒有扶養人可申報
    真的差很多
    加上我們夫妻都在電子業
    現在今的法規已經初審
    員工分紅要以市值的八折課稅
    想到就快昏倒

    我們夫妻所申報的列舉扣除額
    除了房租的一年十二萬
    還有保險的每人兩萬四
    就沒啦
    每到繳稅的季節時
    我唯一能做的
    大概就是去比較每家銀行有什麼配合所得稅的優惠方案吧
  • 我們也沒有什麼扶養人

    結婚後特別討厭報稅
  • 夫妻合併申報    67,900元    -    單身兩人分開申報    42,000元    =    25,900元
    --->這條已經改了呀
    不管是單身或是夫妻都是扣一樣的
    單身是44,000,夫妻是可以扣88000呀
  • >"<
    不好意思我搞錯了...
  • 結婚多的稅我還能接受,
    比較不能接受的是其他更嚴重的不公平,
    員工分紅不是以市值課稅,
    國中小老師及軍人不用課稅,
    擺地攤的逃漏稅!

    雖說有些在修法了,但大家也知道…
    立委諸公們忙著吵架爆料,
    誰在認真立法、修法啦?!
    何年何月才會改掉這些不公平的稅制?
    可惡的是我們還要納稅養他們!
  • 看得我頭好痛啊~~
    太佩服大家了,雖然我以前也學過稅務...
    還是頭暈  @__@
  • 問個題外話

    所以只要有婚姻關係存在就一定要一起報稅囉?

    夫妻不能分開報嗎?!
  • 健保新制也是
    我跟BF不打算有孩子
    那麼根本是貴到不行QQ

    請給我結婚的好處吧---
    我好想去當攤販
    現行的稅制跟新的健保制度
    根本扒了中產階級兩層皮QQ
  • 雖然我覺得中華民國萬萬稅
    可是還是要說一下
    夫妻住在一起會節省下房租.水電...之類的費用啊
    所以不能單純的只看收入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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