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各為大大幫我做個問卷
以下議題是我在學校修的一門課的作業
要去採訪許多人
想放到這邊來 請各位大大撥個時間說說你們的看法
謝謝ㄛ
通姦罪的法率歸定
刑法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別人通姦者,處一以下有期徒刑,其通姦者亦同。所謂通姦者係指婚姻關係外男女雙方意思合致之姦淫行為,又稱合姦,本罪之要件有二:一、本罪之主體須為現有配偶之人,二、須有與他人合姦之行為, 針對一年以下刑期,法 官很有可能判緩刑或易科罰金,在台彎是可以因為通姦罪而與配偶離婚,相較於美國,則是沒有通姦罪的規定,而我國法律不但將離婚的理由規定於民法之中,更是將與配偶以外之人發生性行為,予以刑法上的苛責,時至今日,婚姻是在雙方自由戀愛的狀態下結合,這樣的條文規定,其存在的必要之餘確實發人醒思。
以下是與此議提鄉關之訪談題目
一
法律規定已婚的一方若犯了通姦罪,必須要有執法人員〈如警察〉在場做證才可以成立,對於此點,你認為是有必要的,還是只要有相關證據即可成立通姦罪?原因為何?
二
某些先進國家,在法律上沒有通姦罪〈如美國〉,那麼關於我國之通姦罪是否有除罪化的必要?原因為何?
除罪化:指將此罪名刪除
三
在美國是採取單願離婚制,而台灣是採裁判離婚制,於此是否有修法的必要?
單願離婚:夫妻中,任合一方都可到法院訴請離婚,不須任合理由也不須對方同意
裁判離婚:由法院判決離婚,夫妻一方要離婚,令一方不同意時,法律訂了十一個裁判離婚的理由,讓要離婚之一方可就這些原因向法院提起訴訟
四
結了婚的人是否只能跟配偶發生關係?原因為何?
五
法律的介入真能挽回一段沒有愛情的婚姻嗎?
要去採訪許多人
想放到這邊來 請各位大大撥個時間說說你們的看法
謝謝ㄛ
通姦罪的法率歸定
刑法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別人通姦者,處一以下有期徒刑,其通姦者亦同。所謂通姦者係指婚姻關係外男女雙方意思合致之姦淫行為,又稱合姦,本罪之要件有二:一、本罪之主體須為現有配偶之人,二、須有與他人合姦之行為, 針對一年以下刑期,法 官很有可能判緩刑或易科罰金,在台彎是可以因為通姦罪而與配偶離婚,相較於美國,則是沒有通姦罪的規定,而我國法律不但將離婚的理由規定於民法之中,更是將與配偶以外之人發生性行為,予以刑法上的苛責,時至今日,婚姻是在雙方自由戀愛的狀態下結合,這樣的條文規定,其存在的必要之餘確實發人醒思。
以下是與此議提鄉關之訪談題目
一
法律規定已婚的一方若犯了通姦罪,必須要有執法人員〈如警察〉在場做證才可以成立,對於此點,你認為是有必要的,還是只要有相關證據即可成立通姦罪?原因為何?
二
某些先進國家,在法律上沒有通姦罪〈如美國〉,那麼關於我國之通姦罪是否有除罪化的必要?原因為何?
除罪化:指將此罪名刪除
三
在美國是採取單願離婚制,而台灣是採裁判離婚制,於此是否有修法的必要?
單願離婚:夫妻中,任合一方都可到法院訴請離婚,不須任合理由也不須對方同意
裁判離婚:由法院判決離婚,夫妻一方要離婚,令一方不同意時,法律訂了十一個裁判離婚的理由,讓要離婚之一方可就這些原因向法院提起訴訟
四
結了婚的人是否只能跟配偶發生關係?原因為何?
五
法律的介入真能挽回一段沒有愛情的婚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