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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理財 / 請問遺產繼承有關不動產是否納入應繼分之特留分?

爺爺現年80幾歲有1子4女
之前(約20年前)已經把大部分財產分配給女兒
現名下財產剩餘1棟房子及現金100萬
害怕往生後女兒會再回來爭取繼承
請問可以先立遺囑表明房子歸兒子或長孫所有
而不用納入女兒應繼承之特留分嗎?
還是說一定要在生前把過戶辦好?

唉~~爺爺原本想說女兒會好好照顧他後半生
結果卻都還是媳婦兒子在照顧在負擔
偏偏爸爸又沒錢
造成爺爺現在很後悔
  • 除非你的姑姑們自己不要,  不然立遺矚是不太有用的.  你姑姑們還是分得到(就是特留份,  幾個人分再乘以一半).  房子當然要列入遺產分配的範圍. 

    其實也不用太擔心,  最簡單的就是你爺爺把房子贈與或賣給你爸,  把名下財產處分光就好.  這樣就沒姑姑的份了.  記得要儘早處理.
  • 翻了一下課本
    「遺囑人不得以遺囑使繼承人所得之遺產低於此數額  (也就是指特留分)  ,否則繼承人就其不足額部分得向其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等扣減之。」
    房子當然也算是遺產中的一個項目。

    另外,特留分只是指遺產的一定數額,遺囑人仍可指定遺產中的某特定標的物應分予何一繼承人;如果有部分繼承人所分得遺產之價值,經計算後,不足特留分數額時,該繼承人得向其他繼承人主張扣減。
  • jenilee258  大大說得真好.  :  ) 
    不過以他們的情況,  假設房子是一千萬,  再加存款一百萬.  算一算,  假設版主奶奶還在.加上他爸和四個姑姑,    1100/6/2  *  4  =  366.7萬.  大概得分姑姑這些錢.  他爸爸又沒錢,  就算指定房子給他爸,  到時候可能也得賣一賣分一分.  所以早點贈與給他爸最沒後遺症~~~  也不用煩惱以後爭產的問題了~~~   

  • 失戀的喵咪

    沒有錯!除非姑姑們願意放棄特留分的權利。但是...以現在的人心來看,好像不太可能哩!
    先規劃好贈與或是信託...還是規劃好贈與好了!

    沒想到上課的東西也派的上用場耶  ^^
  • 謝謝各位的回答
    其實那間房子應該才值差不多300萬吧
    可是真的很不想再讓那些姑姑分走了
    爺爺奶奶生病時都不照顧
    家產倒是分的很清楚...
  • 我最近也碰到這問題
    想請問所謂:特留分的意思是?

    譬如我外公有1000萬
    目前有一兒(我舅)一女(我媽)-外婆已過世
    若我外公在世時先口頭說要分我媽800萬(但沒轉讓)
    等我外公真的不在了
    我舅是否仍能爭取一半的財產

    還是我們可以先去公証遺囑
    這樣我舅是否還有特留分呢
    也許jenilee258能幫我解惑
  • 唔  真不好意思
    上完課不到一年  不但通通還給老師  連課本都找不到了
    但是隱約記得  遺囑也不能違反特留份的規定喔!
  • 遺囑的效力是無法大於特留份的
    除非姑姑們拋棄繼承
    用贈與且要節稅的方式就要逐年贈與
    只是那必須要四年的時間
    每年有111萬的贈與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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