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標準的重製抄襲沒錯。
就算作者堅稱不是,
但那只是他個人的法律常識不足而已。
看看最近在美加書市火紅的那個哈佛女學生作家吧,
她把她喜愛的作家作品中的一些橋段,
抄進自己的書中,雖然她也改寫了一點,
但還是被讀者發現而舉發……
原本她的書還要拍成電影說,
但現在連出版社都要跟她解約,
會不會吃官司還不一定呢:
http://udn.com/NEWS/WORLD/WOR4/3293164.shtml
哈佛女抄襲 書撤回合約作廢
編譯朱邦賢╱美聯社紐約二日電
利托布朗出版社宣布,哈佛大學二年級女生卡芙亞.維瓦納桑的小說「歐波兒.梅塔如何獲得親吻,變野,快樂生活」涉嫌抄襲,出版社決定永久性撤回,替她出版兩本書的合約也同時作廢。
利托布朗出版社原先表示,維瓦納桑的小說再版前將改寫,至於維瓦納桑先拿的六位數巨額版稅會不會索回,利托布朗出版社拒絕置評。維瓦納桑三月間出版第一本小說,舉國矚目。如今被指抄襲,加上出版社斷然處置,維瓦納桑霎時彷彿從雲端跌落。維瓦納桑迄未回覆記者的詢問電話。
另一方面,新澤西州的柏根郡紀錄報二日表示,該報會檢查維瓦納桑在該報實習時撰寫的新聞報導。
【2006/05/04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