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問題........
朋友到一家公司上班一週後
覺得工作內容和面試時差距頗大
覺得有點受騙
於是辭去工作
結果要求老闆給付1週的薪資時
老闆以未滿1個月為由不支付
但勞基法不是規定就算只工作幾天 還是得算嗎?
後來老闆說會請公司會計和我朋友聯絡
結果都沒下文
這該怎麼辦....?
覺得工作內容和面試時差距頗大
覺得有點受騙
於是辭去工作
結果要求老闆給付1週的薪資時
老闆以未滿1個月為由不支付
但勞基法不是規定就算只工作幾天 還是得算嗎?
後來老闆說會請公司會計和我朋友聯絡
結果都沒下文
這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