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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靈互助 / 急...幫我一下...拜託

請問一下.我若跟前夫當初離婚.簽離婚協議書時. 
監護權歸他.也有一條.小孩至到二十歲時.要負膽小孩雜費.學費.生活費等..但離婚後.三年.第一次接到前夫來電說無法支付.要我付一人一半.但後來問前婆婆家中.並沒有缺錢.小孩都我婆婆在帶.在處理的. 
後來聽前伯伯講.前夫前陣子出了車禍.東西被偷等等.但我那時離婚.有在離婚協議書上簽了這一條.才答應要離.而且離婚後.我每個月都有去帶小孩.買需要東西給他.並幫他繳人壽保險費等等..我還要付啊? 
我現在沒工作.但前夫一個月賺4-5萬.又軍人. 
還不夠花? 
前伯伯..告訴我不要直接給他.若有需要給時.再該婆婆.都他在帶小朋友的.但目前不需要.怪怪的..而且婆婆都幫小孩有存點錢.但前夫至離婚後..都怪怪的..所以.. 
我該如何適好?
  • 我也覺得~若要幫付~要給婆婆~不要給妳前夫~
    但是~若他是軍人~那他的薪水是固定的~
    會沒錢~有問題~

    勸妳別幫付~當妳開始幫付了一半後~
    妳每個月就要開始付了~

    看來妳前婆婆及前伯伯~都算明理人~
    我想~
    就直接跟他們問清楚~到底是啥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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