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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 / 有沒有辦法讓我爸借不到錢

今天一回家就聽到爸媽吵著要離婚,原來我爸又偷偷去借現金卡(銀行小姐說利息要20趴),我媽真的氣炸了,一直哭又一直罵,因為之前已經為我爸還了上百萬,也是因為欠了好幾次的卡債。我們一家都是薪資2萬元上下的普通家庭,還有房貸,根本無力償還。
我爸倒是蠻不在乎說怕人家討債那就離婚,我媽也狠下心來簽字,之前我媽怕房子會被銀行查封,硬是跟親友借錢,現在房子轉到我媽名下,她打算就讓我爸直接信用破產。
問我爸錢都花哪,他心虛顧左右而言他,叫我要好好照顧我媽(癌症才開完刀),又說我們做子女的從來沒問他缺不缺錢,一個男人身上帶幾百塊很丟臉,我知道這樣很不孝,但給他的錢都拿去賭博或簽六合彩,所以我都只給我媽家用。
想請問,如果信用破產,是只要還本金就好了嗎?另外如果把我爸的證件藏起來是否就借不到錢。反正就是讓我爸不能到銀行辦卡。感謝大家花眼力看完,希望有人能幫幫我,至於動之以情的親情攻勢,那就不用了,我真的對我爸很失望•••
  • 信用破產就借不到了,可是那又如何,等到他借不到就會開始從你媽和你的身上下手,不算是打還是鬧都有你們受的了,更不用提接不完的催債電話了,還是叫你媽房子賣一賣,不要理你爸,搬走好了,跟你爸抄一個帳戶,每個月固定匯個5000塊給他吃飯,算是盡孝道,除非他改了賭,不然不要理他。

  • 我覺得無糖曼特寧說的沒錯耶
    不是見死不救
    而是這樣下去會拖垮你們家
  • 可以跟打電話你爸有往來的銀行,並且表示你爸之前的款項都是由家人代償,證明你爸自己沒有能力可以繳款,必要的話可以跟銀行說你想要在你爸的聯徵上面註名款項都是由家人代償,這方面的詳細細節可以詢問銀行人員,至於為什麼要在聯徵上面註名,那是因為在辦理銀行貸款方面,銀行都會去查詢個人的聯徵,若有註明,銀行在查的時候就會看到,也會了解你爸的款項是由家人代償,那麼銀行再辦理你爸的案件的時候也會比較注意
  • 問:
      父母(或兄弟姐妹)若已幫無償債能力之家人(包含患有憂鬱症、精神疾病…等)償還金融機構小額消費信用貸款或信用卡或現金卡後,如何防止金融機構再繼續貸款或發卡予該家人?
     
    答: 
        父母(或兄弟姐妹)可向該償還之金融機構辦理「親屬代償註記」,該金融機構即會函請本中心於該親屬電腦檔上註記。
    由於金融機構於受理貸款、信用卡等業務時,通常會向本中心查詢當事人信用資訊,  此一註記即可作為各金融機構對此類客戶申辦借款或辦卡時之參考,而防止金融機構再繼續貸款或發卡予該家人。  TOP
     
    問:
      當事人之親屬如何申請親屬代償信用註記?
     
    答: 
        由當事人(即欠款人)與代償親屬向受償金融機構提出代償註記申請,填寫「親屬代償信用註記申請書」註明該註記之揭露期限並提供身分證証件(申請書格式及所需証件請洽詢金融機構),由該金融機構確認客戶及代償人身分及代償事實後,檢具該申請書影本,出具公函報送至本中心登錄。。  TOP
     
    問:
      當事人或其親屬可不可以直接向  貴中心辦理親屬代償信用註記?
     
    答: 
        不可以,親屬代償信用註記,需由代償金融機構確認客戶及代償親屬身分及代償事實後,檢具親屬代償信用註記申請書影本,出具公函報送至本中心才能受理登錄。  TOP
     
    問:
      親屬代償註記之揭露期限,有沒有期間之規定?
     
    答: 
        沒有,該註記之揭露期限由當事人與代償親屬協商後自訂之,但請務必填具揭露至何年何月何日止,本中心方據以於電腦註記下線作業。  TOP
     
    問:
      親屬代償註記後,當事人(即欠款人)本人可不可以申請異動或註銷該註記?
     
    答: 
        親屬代償註記之揭露期限未屆滿前,當事人本人不可以自行向受償金融機構或本中心申請異動或註銷該註記。  TOP
     
    問:
      親屬代償註記之揭露期限於未屆滿前,當事人應如何申請異動或註銷該註記?申請方式為何?
     
    答: 
        親屬代償註記之揭露期限未屆滿前,當事人欲異動或註銷親屬代償註記,須獲代償親屬同意,由當事人與原代償親屬向原受理金融機構提出申請,填寫「親屬代償註記提前註銷(變更揭露日期)申請書」,並經該金融機構確認後,方可發函至本中心辦理異動或註銷該註記。
    當事人亦可偕同原代償親屬,攜帶雙方之身分證正本,親臨本中心櫃台填寫「親屬代償註記提前註銷(變更揭露日期)申請書」,由本中心人員受理申請,但須向原受理金融機構查證函復後始得據以辦理異動或註銷。  TOP
     
    問:
      於申請提前註銷或變更親屬代償註記揭露日期時,若因原代償人已死亡、失蹤或喪失行為能力,無法取得代償人同意時,其申請方式為何?
     
    答: 
        若有上述事實存在時,當事人(即欠款人)需檢附原代償親屬之相關足資釋明之證據(如死亡、失蹤證明或法院禁治產宣告等),向原受理金融機構提出申請,填寫「親屬代償註記提前註銷(變更揭露日期)申請書」,並經該金融機構發函至本中心辦理異動或註銷該註記。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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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可以透過這種方式在聯合徵信中心註記
    而且方式很簡單
    就只要在還錢時跟銀行表明說要親屬註記就好了
    只是啊
    就算是這樣防堵了一項
    也難保不會有更好更方便的”好朋友”<EX地下錢莊或當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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