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賊的喊抓賊?!

北縣男子偷竊被抓  反告賣場恐嚇  賣場職員:倒楣!   
2006-04-11  13:33╱記者陳建廷、嚴孝昌╱台北報導       
 

 
台北縣一名陳姓男子到大賣場購物,順手牽羊三組電池,遭安管人員發現,要求罰10倍,與賣場協商後以2千元和解,但事後男子不甘心對賣場職員提出恐嚇取財告訴,賣場人員大表不解的已經將兩千元退回去,怎麼還會遭檢方起訴。
  在賣場裡抓偷竊商品的竊賊,要求10倍的懲罰性賠償,卻被反告恐嚇取財,直到檢察官起訴,賣場人員還是很納悶。

事情經過是前年一名陳姓男子到賣場購物,結帳時漏掉口袋裡三組電池,遭安管人員發現,要求以商品10倍價格和解,由於男子身上只有2千,協商後就這2千,簽下和解書,但隔天男子不甘心,天天寄郵件到賣場總公司要求討回2千元,只是退錢後,男子又告賣場職員恐嚇取財,被告職員大呼倒楣。

「竊盜罰10倍」是不少賣場店家的不成文內規,長期以來有不少的爭議,現在因此惹上官司,賣場職員說早知道就將男子送警究辦,就不會惹禍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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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明明是你偷竊還要告
為什麼我覺得錯的是你你還喊抓賊
  • 這跟我聽到的一個故意  一樣
    很好笑..
    小明的機車安全帽  常被偷
    被偷好幾次  有天很生氣的故意在安全帽塗上強力膠
    結果不出所料  當天深夜聽到有人哀嚎的聲音
    那個偷兒真的上當了  拔掉一塊頭髮....在那邊狂罵
    最後他還找警察要告那個安全帽的主人
    警察將雙方請出來對質
    小明:警察先生  我的安全帽就是他偷的..他還要惡人先告狀...
    不料偷兒竟然說  我哪知道  因為跟我那頂長的太像了..
    真是不要臉...
  • 社會上充斥太多不成文規定了 提出幾個比喻
    像去吃到飽的店 大家都會看到 沒吃完及剩太多罰2百或3百
    還有一些商家也會公告 非本店客人停車罰1千或每小時5百

    那這些不也都可以抗告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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